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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五十二章 赛马(2 / 2)

“叶兄弟,走吧!”

德格都巴雅尔带着叶荣耀去马群里挑选马匹。

很多卡勒克旗部落的年轻人都已经在挑选马匹了,等叶荣耀过去的时候,一部分人都已经挑选好他们满意的马儿。

“叶兄弟,我要去挑选马儿了,就不陪你了。”

“你忙!”

叶荣耀跟德格都巴雅尔大哥分开后,就在这马群里挑选马匹。

这些马儿都是牧民们放养的,不怕人,甚至叶荣耀在这些马儿身上摸摸、拍拍,这些马儿都不躲避。

经过几千年的人工培育,现在草原上的马儿的野性越来越少了。

古蒙大草原上的这些马,一匹匹身子修长,四肢细而强劲,肌肉很有流线的美感,在古代很多王公贵族都喜欢养这种草原马,认为这是一种有着贵族优雅的马儿。

拥有“高级驯兽术”的叶荣耀自然能一眼就分辨出来哪匹马儿是良驹。

要知道这相马可是大学问,可不是只看这马儿的体型,要知道很多高大威猛的马儿,在真正懂马的人眼里,它未必是最好的马儿。

“就你了。”

叶荣耀拍拍一匹白色的骏马说道。

这匹马很普通,放在这上千头骏马里,一点都不出彩,可是在叶荣耀看来,这是一匹很不错的马儿。

当然它未必是这上千头骏马里最好的存在,可能这马群里有比这匹白马更好的马儿。

不过作为懒人,叶荣耀都懒得再去挑选了。

叶荣耀也没有想过要赢这场比赛,只是为了凑热闹而已,要求不高,不要输的难看就可以。

……

大家都挑选好马匹,在部落长者的主持下,这赛马比赛正式开始。

古蒙大草原也不都是平原草地,也有很多低矮的小山包上,远望去一片连绵的小山头。

这次比赛就是从这里跑到远处最高的山头,谁先到这山头的顶部,谁就赢得这场比赛。

至于比赛的彩头,就是十只羊羔。

“驾!”

“驾!”

……

随着猎枪声响,二十几位参加比赛的人立即骑着自己精心挑选的马儿快速飞奔。

毕竟那个最高的山头离这里也就十公里左右的距离,这马儿稍微跑慢点,很快就会被别人赶上。

倒不是这些草原牧民看着这十几头羊羔的彩头,而是草原人那不认输的性格。

虽然叶荣耀挑选的白马不错,可其他人挑选的马儿也不差,在叶荣耀不发力的情况下,竟然只能在中流。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马的耐力出来了,一些跑在前面的马儿速度开始慢下来了,被后面的马儿追赶上了。

叶荣耀挑选出来的这匹马的优势也出来了,很多马儿越跑越慢,而叶荣耀骑的白马的速度还是一份都没有减。

很明显,在大家挑选的马儿里,耐性绝对可以排行前三。

那种看起来高大威猛的马儿,别看它前期的爆发力很强,一马当先地抢在前头,很快它就后续无力,泄气了!

这种马儿适合在赌马场里赛马,因为赛道短,这种马儿有强大的爆发力,能强占先机。

可这种中、长距离的比赛,就要考验这马儿的耐力,就需要像叶荣耀挑选的这白马一样,有很强的耐力。

很快,这比赛路痴已经跑了三分之二,很多开始跑在最前面的马儿基本上都被后面的马儿给追上了。

而叶荣耀骑的白马这时候,已经跑到第三位了,离跑在第二名的乌可图也只差一百多米距离了,随时都可能超过乌可图。

这还是叶荣耀不发力,没有催赶这白马往前追赶。

要不然,真的是分分秒秒就能追上乌可图。

这就是一匹好马和普通马的区别。

为什么古代的帝王和贵族那么喜欢“汗血宝马”,就是因为“汗血宝马”有很强的爆发力和韧性。

这就跟现代人开好车和开差车的区别一样。

不比较还不觉的什么,可这一比起来,这差距就出来了。

叶荣耀看了看跑在最前面的德格都巴雅尔大哥,他骑着的是黑色的马,遥遥领先在前面。

叶荣耀估摸了下,自己距离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距离在一千多米的距离。

看来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给他自己挑选的黑马非常不错。

无论是爆发力,还是耐力,都是出类拔萃的。

当然德格都巴雅尔大哥的骑术非常不凡,双脚踏蹬支撑,肥硕的大屁谷稍稍离开马鞍,身子前伏,一张脸几乎完全埋入黑色飞扬的颈鬃之内。

这种骑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阻力对马儿速度影响,也能很好地保持身体的平衡,不至于人从这高速奔跑的马儿身上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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