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上无兵,无将,最要命的是连钱也没有,户部的银子都被徐阶用来犒赏三军,撒胡椒面一般,倒是雨露均沾,可是真正到了要拼命的时候,却拿不出奖励强兵悍将的银子,急得杨继盛满嘴是泡,却也只能下令,要求各镇闭门死守,不许让俺答突破九边防线。
至于京城的防务,唯有落到了朱希忠的身上。
这些年朱希忠越发肥胖,走路都要喘息,让他打仗,真是难为人了,可相比之下,英国公张溶还不如他呢,只能赶鸭子上架,勉力为之。幸好这几年修城还算勤快,加上出现了水泥,京师城高池深,不会有什么损失。
只是,会这么容易过关吗?
……
“老叔祖。”
沈明臣从府邸出来,准备去买只桂花鸭下酒,听到了这个声音,一掉头,立刻就往府里走。
刚迈出两步,袖子就被死死抓住了。
“唉,臭丫头,你是非要惹得大人没了耐心,发了雷霆之怒,才收手吗?”沈明臣怒气冲冲,责骂道。
一身男装的沈梅君松开了他的袖子,低着头,咬着嘴唇道:“叔祖,我有个朋友,请你务必带她去见唐大人,不然,不然他会后悔的!”
说完之后,她一转身,撒腿就跑,到了墙角的树荫处,拉出了一个年轻的少年,看起来不到二十的样子,眉清目秀,十足的小白脸。
沈明臣气得吐血,不要脸的臭丫头,怎么又和男人勾搭上了,无论如何,也要去找沈炼好好说道说道,再不管管这个死丫头,沈家早晚要毁在她的手里。
沈明臣一甩袖子,还要往里面走,那个少年急了,三步两步,追了上来。
“大人,等等!”
声音有些颤抖,舌头微微发硬,不像是个男人,沈明臣好奇回头,离着近了,看得出来,对方精致的五官,充满了娇媚,耳朵上面,还带着一串闪亮的耳环,只是有帽子和衣领遮着,不太显眼。
也是个女扮男装的?
“请问姑娘是?”沈明臣疑惑道。
“带我去见你们大人,我有要紧的军情要告诉他。”
女子神情之中,带着一丝焦急,不像是作伪,沈明臣深深吸口气,把她带了进来,不过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见到唐毅的,先把她带到了小客厅,有几个健壮的妇人过来,仔细搜查了此人的身上,从她的靴子里找出了一柄匕首。
鞘是用象牙雕成的,嵌满了珠宝,光华闪耀,十分精致,光是这个匕首,就价值不菲。
沈明臣真有些惊讶,那个臭丫头交了什么朋友啊?
他还发愣呢,对方沉着脸,走到了他跟前,哼了一声。
“都是胆小鬼,记得把匕首保存好了,坏了一点,我跟你们没完!”说着还攥着小拳头,冲着沈明臣晃了晃。
沈明臣老脸无光,“姑娘这边请。”
领着她到了唐毅的书房外面,平时沈明臣是直接往里进的,今天多了一个人,他叩响了房门。
“进来吧。”
唐毅的声音传了出来,朝廷的事情他是有所耳闻,虽然徐阶挡着,可是唐毅对于重回京城,充满了信心。
他留在东南的时间不多了,田租条例通过,海外移民也顺利开始了,原本设想的目标基本都达成了,他还希望趁着最后的时间,拟定出一份《商业规范》,还有一份《用工保障协议》,虽然不是朝廷立法,可是以经略的名义颁布,还是有约束力的,整顿规范商业,照顾弱势群体,东南的矛盾就会缓和下来,等到把徐阶干掉,再大刀阔斧,进行全面调整。
唐毅闷着头写东西,沈明臣走了进来,低声说道:“大人,有人要见您。”
“哦。”唐毅放下了毛笔,下意识抬头。
“好像我们见过。”唐毅这辈子记忆力极好,几乎是见过一面,就再也不会忘记。“姑娘,你去过天津小站吧?”
来人吓了一跳,很快又镇静下来,伸出了大拇指。
“不愧是文曲星,就是厉害,本姑——呃不,是本小姐,的确去过天津,还看了一场最无耻的赛马,某人把人家的战马和马奴都给吞了,就算草原上的土匪,也没有这么可恶的。”
“大胆!”
沈明臣气得怒吼,“好一个野丫头,来人,把她拉下去!”
“别忙!”来人呵呵一笑,“唐大人,据我所知,小站的那些宝贝可被人盯上了,要是不想让你的辛苦白费,最好还是以礼相待,把本姑娘哄高兴了,不然后果可不堪设想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