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澡,换身衣服,便去隔壁找南水儿和叶灵儿。
一大一小俩姑娘,知道他今天要回来,早就在等他,还放出话来,今天不吃午餐,要留着肚子,吃他做得大餐。
说起来,这俩姑娘,一个算他准媳妇儿,一个算准闺女儿,三人一起,倒像个小家庭。
李昂戎马十年,不是厉兵秣马,便是战场杀敌,哪里感受过家庭生活的温馨。
现在感受到了,他其实很享受。
终于明白小时候义父为什么时常念叨——
家人才是男人一生的皈依。
沈长生事业最如日中天时,每天都有许多应酬。
在李昂记忆中,义父每天无论应酬到多晚,哪怕醉成一滩烂泥,到了凌晨三四点钟,都会回家睡觉。
而义母苏兰,无论多晚,都会点一盏小灯,等他回来,给他烧一壶热水,沏一壶热茶。
沈苍生生得仪表堂堂,儒雅神秀,不到四十岁就成了蜀郡首富,那时候的他,魅力十足。
也不知吸引多少女人,往他身上扑。
这些女人,或妖娆妩媚,或清纯可爱,或知性可人。
任意拿一个出来,都不是已经人老珠黄的苏兰能比。
沈苍生却从来不多看她们一眼。
年轻时,他跟苏兰举案齐眉。
人到中年,也时长手拉手出去散步,相敬如宾,琴瑟和谐。
李昂觉得,这便是爱情该有的样子。
他也想拥有这样的爱情。
相识相知不相负,一生一世一双人。
年轻时举案齐眉。
中年时相敬如宾。
老年时便像小孩子那般过活。
故事开头我们在一起。
故事结尾我们还在一起。
故事中间,轰轰烈烈相爱,明目张胆喜欢,生几个儿女,把他们抚养长大……
这些年,他冷淡自矜、洁身自好。
便是想遇到一个女子,能让他迫切的想跟她度过一生,做那些两个人才能做的所有事情。
年少时,他曾遇到过一位。
她就那么出现,一朵世上最漂亮的红玫瑰,化作他心头朱砂痣。
可惜那时候的他,不知道珍惜。
终是错过了,这一错过,便是一生的过错。
所幸上苍对他不薄。
年近三十,又遇到一位。
她也是就那么出现,一朵世间最漂亮的白玫瑰,化作照进他内心阴霾的白月光。
这次他不想也不能再错过。
上苍对他再好,也不可能再让他遇到第三个。
这大概就是他会听了高长恭的馊主意,决定在明天演唱会上搞点事,跟南水儿求婚的根本原因吧。
……
很快就到隔壁,敲了敲门,就听到了明显是两个人的脚步声。
叶灵儿先开的门。
几日不见李昂,小姑娘应该很想念,便扑到李昂怀中,要抱抱,要举高高。
李昂就把小姑娘抱起来举高高。
南水儿比着眸子看着他。
李昂:“你什么表情……不会也要抱抱,要举高高吧?”
南水儿:“想得美!”
“这么晚才回来,我跟灵儿都快饿死了,真过分。”
“还不滚去做饭,记得做快一点,不然——”
她冲李昂张牙舞爪:
“头给你拧掉!”
李昂,“……”
这就是他期待的爱情么?
明天跟她求婚……要不还是再想想?!
真结了婚,他有多少颗脑袋,也不够南水儿拧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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