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当时那样鱼龙混杂的场所里,沈清漪也从来没有去学习过舞蹈,她只是靠卖酒获得提成而已。
于是最后沈清漪只能磕磕绊绊的将手臂搭在秦之南的肩膀上,用非常不怎么雅致的姿势跳完了他人生中的第1支交谊舞。
甚至在此期间沈清漪还痛踩了秦之南脚,可是秦之南并没有生沈清漪的气,反而还笑了。
也许这就是爱情可以萌发的开端,但是沈清漪那个时候一心沉浸在要挽救哥哥的痛苦里,哪有时间来注意到这个男人有如何的迷人,或者说面容如何的英俊。
……
更何况沈清漪心里非常清楚,在这种关系里面,做主导人员的永远是秦之南自己,她随时可以抽身而去,而自己一旦沉浸在这种和给她钱的男人的快乐中,恐怕这辈子都无法脱身。
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驰,这是千百年前古人就揭示出的道理,而秦之南仅仅是看中了自己这副好皮囊而已。沈清漪一直这么告诫自己,所以沈清漪无法爱上这个男人。
但是跟顾珏在一起的时候不一样,虽然也是一见钟情都是看脸的,可是在这段关系中是顾珏主动的追求了沈清漪,而对方的诚心也在一日一日的体现,沈清漪没有办法不被这样一个男孩子打动,最起码沈清漪从来不后悔遇见了顾珏,沈清漪只后悔自己,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可以般配的上顾珏的女孩子。
……
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长苦夜短,何不秉烛游?
这是古人的诗句,沈清漪有时候就会用这首诗来安慰自己,也许沈清漪这一辈子也活不到100岁,所以要及时行乐,尽量看开一点。
……
“沈清漪,你非要用这样的语气跟我说话吗?”
“顾少爷我倒是觉得我的态度已经非常客气了,还有非常感谢你今天来看望我哥哥,你带的这些东西还有慰问品,请及时拿回去吧,我会向我的经纪人把那些钱款都打给你的。”
在分手以后,沈清漪发现自己连顾珏一分钱也不想欠,沈清漪唯一庆幸的是在跟顾珏交往期间并没有因为顾珏家世优渥,赚钱能力也不错,就大肆的挥霍,顾珏给自己买的东西,而基本上是用差不多的价格做了回馈。
这或许就是一个女孩子能够有底气的理由,如果像在跟秦之南的那段关系里,虽然在沈清漪单方面看来不算恋爱,可是即使真的是恋爱,这种单方面成为被男方豢养的金丝雀也是太恐怖了。
至少跟顾珏的这段关系里,沈清漪要有底气得多,果然有钱就是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