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承包荒山,可以几家人一起合伙承包,但这玩意儿又不像赶山那么危险,而王安也不是没钱,为什么要这样做?
要知道只有吃独食,那才是最香的。
来到分叉口,方秀娥姐俩直奔医院去上班,王安独子赶着爬犁往家里走去。
只是刚出县城走了还不到2里地,王安就感觉今天这路上,非常的怪异。
因为王安已经碰着三个人了,其中还有一个是骑马的人。
看穿着打扮,以及腰上的鼓起或背后的条形麻袋,这三个人都不像是啥好玩意儿。
最重要的是,这些人,王安连看着眼熟的都没有。
不出意外的话,意外出现了!
而意外就是,王安打残的那个小子他爹,也就是食品厂厂长,找外地的道上人了。
不得不说,这个厂长,绝对是有人给他出招了,告诉他当地的混子们不好使,所以他就直接找外地的了。
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这食品厂厂长的能量,还真就着实不小,最主要的是,钱也不少。
不然的话,只用嘴,是绝对请不来外地混子的,并且速度还特么这么快。
说实话,就现在这情况,啥人能忍住不走极端?啥人能制止自己不去当“亡命徒”?
所以说,很多时候杀人这个东西,并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也不是你认为残忍不残忍的问题。
就问你,你死和对方死,你咋选就完了。
当王安碰着第四个人时,王安终于百分百确认,这些人都是特么专门盯着自己的。
只是今天在方秀娥家出门前,王安因为受伤,担心自己抵抗力差而感冒。
所以就把自己的脑袋捂得溜严,这也就让这些人看不到王安的脸,没认出来王安罢了。
此时的王安,若是摘下围着脑袋的围巾,让人看到他的脸的话,那王安给人的感觉就是,这小子满脸杀气,绝逼是要特么的要杀人!
当然,这种感觉一点错都没有,因为此时的王安,的确就是这么想的。
不这么想也没招,王安可不相信这帮外地的混子,在不伤及自己性命的情况下,只要自己一条腿就拉倒。
再说了,真的就是不伤性命只要一条腿,那也不行啊!
那特么大腿能送人吗?
王安晃晃悠悠的赶着爬犁,装作路人一样边摇晃脑袋边不急不缓的走着,但脑袋里却在疯狂的想着对策。
硬干肯定不行,王安就自己,对方一共多少人王安都不知道。
回去县城更不行,因为县城里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着自己呢。
不得不说,此时王安的内心,那真的是焦虑万分。
就在距离拐弯处还有四五里地的时候,王安在路边发现了一个往树林子里去的爬犁印。
这个爬犁印很新,很窄,可以说跟王安的爬犁印一样,都是赶山专用的爬犁。
王安毫不犹豫的一拽缰绳,就让大儿马顺着这个爬犁印,也钻进了树林子里。
主要是此时的王安,着实不敢走那个邪门的拐弯处了。
要知道昨天捡的水连珠,还在爬犁上的草帘子底下放着呢。
而这个水连珠的主人,准确的说是水连珠的主人所穿的衣服,还是王安亲手埋上的呢。
小心点,总是无大错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