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
孙总坐前排,江晚和墨奕珩在后排。
墨奕珩抽出来纸巾递给二人擦汗擦手,江晚小声道谢。
孙总侧着头听着,感觉他俩虽然算夫妻但是听起来挺陌生疏离?
“晚晚啊,你们领证是什么时候?”孙总不由得问。
“半月前了。”江晚回答说。
孙总咂摸,才半个月,那看来确实没什么感情,要是离婚也不会有不舍的情绪。
他要张口再提,但是想着墨奕珩还在车上,于是又闭上了嘴。
那会他提出离婚的时候对方可是很反抗,看得出来他一点都不想和晚晚解除婚姻。
也是,一个治好了他腿的人,还主动和他结婚领证,同时更是有一手高妙的道学本事,不管是出于墨奕珩本人还是出于墨家,自然不想放手到手的肥肉。
孙总在筹谋着,等江晚成为了他的女儿,到时候他要去墨家亲自提出离婚,不能让晚晚等着墨奕珩死了才婚姻失效,怎么说二婚也比寡妇听着好听。
这么打定了主意,他又听见后排两人的小声对话。
“你怎么想着拿了一把粉色的伞?”江晚问着。
“你不喜欢?”墨奕珩察言观色的说。
“嗯……其实我更喜欢素净一点的颜色,粉色太嫩了。”江晚实话实说道。
墨奕珩微微抿唇,其实他能从平日里江晚的穿衣风格看出来她的喜好,但是架不住李特助的“劝说”:
[少夫人才二十岁,不能用太老气的,她穿是她穿,但是您可以给她带来粉色的少女心啊~]
[少夫人从小生活那么苦,听说早熟的女孩才格外的深沉稳重,但您可以把她宠成小女孩呀~]
[听我的准没错,没有女孩子能抗拒公主粉,真的,少爷信我。]
墨奕珩脑海中回荡着李特助不久前说的这番话,信心百倍,一副靠谱十足的样子……
“抱歉……李特助说女孩子都喜欢粉色,他骗我。”墨奕珩默然说。
江晚浅笑出声,墨奕珩看着她,女孩笑容明媚动人,眼眸完成月牙。
“不必道歉,反正都是工具而已。”江晚道。
“我只是也很意外你居然会喜欢粉色的东西,现在明白了。”
墨奕珩木然一张脸,他一个大男人才不喜欢粉色,他常年只爱黑灰色。
“不过粉色于你而言挺好的,补火。”江晚又说。
“而且给人一种反差的冲击,有点可爱。”江晚笑道。
墨奕珩:。
他从没想过“可爱”这个词能用在自己身上,不过……
听起来好似也并不反感,因为是阿晚说的。
那就粉色吧,粉色挺好的,看着有活力。
前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