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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剑指东瀛(十五)进退之争(1 / 2)

毛利秀元的这个问题,其实日军之中很多将领都想问。他们有这种疑问的原因不止一种,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丰臣秀吉为了加强水军挽回当时被李舜臣吊打的局面,将不少原本装备于陆师的重型火炮转交给了水军进行改造并最终上舰,这就侵害了陆师的利益。

除此之外,丰臣秀吉还把一些原本用于港口的岸防火炮也拆了搬上战船,不过这一点陆师将领们由于事不关己,倒是懒得过问。

此时,藤堂高虎也好,胁坂安治也罢,所有水军将领事实上都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不答不行,毕竟九鬼嘉隆因为前次失败而被丰臣秀吉撤职,目前不再领导日本水军。

如此一来,藤堂高虎与胁坂安治这两位丰臣嫡系将领就成了水军数一数二的两员大将,他们如果不回答,那就没人回答了。

藤堂高虎与胁坂安治对视一眼,终于还是硬着头皮道:“毛利殿下有所不知,鸣梁海战之后,我水军进行了一些战术检讨,尤其是进行了非常严格的海上大筒炮击试验,以海战中被击伤的我军安宅船、关船、小早船以及朝鲜几类战船分别作为靶船,来测试大筒炮击实战价值。”

“哦?”毛利秀元问道:“结果如何?”

“结果喜忧参半。”藤堂高虎苦笑道:“首先,大筒在海上要想命中靶船非常困难,我们以单大筒进行射击测试,在风浪甚小的一般交战距离上,数十发弹丸才有可能命中一次。

而如果是侧弦约十门大筒同时齐射,那么命中率的确会提高一些,但也常常需要打出数轮齐射才得以命中一次。”

黑田如水在一边眉头大皱,但他没有立刻说话,反而是毛利秀元大吃一惊,瞪着眼睛道:“十门大筒,数轮齐射,这样还只能命中一次?”

藤堂高虎还没来得及回答,宇喜多秀家补刀了一句:“我注意到藤堂君还说了,这样的测试还是在‘风浪甚小的一般交战距离上’进行的。

那么由此我是不可以这样说:这个测试结果意味着如果风浪更大一些、交战距离更远一些,这大筒齐射就几乎不可能命中,或者……那需要齐射数十轮才有机会取得命中,是这样吗?”

“按照试验结果来看,恐怕的确是这样,而且水军之所以进行这样的测试,也正是因为在鸣梁海战中明明我军的大筒已经远比此前配备更多,但最后一回顾却发现,我们通过大筒实际取得的战果非常有限。”胁坂安治此时也插嘴回答了一句。

“这就奇怪了,如果大筒齐射根本打不中敌船,那如何解释北洋海贸同盟的船队每一艘都配备大量大筒,而他们同时还很轻视接舷跳帮?”

毛利秀元眉头大皱,特别指出道:“诸位莫要忘记了,当年海贸同盟在东北的那场海战中可是完胜安东水军的,如果大筒不是致胜关键,那什么才是?

特别是据我了解,历史悠久的安东水军在那场海战中的表现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毫无反手之力——这又如何解释?”

藤堂高虎和胁坂安治还没解释,黑田如水却开口了,他淡淡地道:“无他,量足而已。”

“如水大师,这是什么意思?”毛利秀元一时没反应过来。

黑田如水道:“我是说,海贸同盟胜在大筒数量极其庞大。如此一来,即便大筒在海战中的命中率极低,但只要同时朝某艘船开火的大筒数量足够多,那么命中率自然也就大幅提高了。”

毛利秀元纳闷道:“大师这话从道理上来说应该没错,只是我仍然觉得不可置信。大师,大筒可不是铁炮,每发射一次都要用掉大量火药,以京华巨舰一侧船舷拥有十四门大筒的数量而言,它们每艘船一轮齐射就要耗费大概百斤量级的火药。

那么我们可以大概算一算,海贸同盟进行一次海战需要耗费多少火药?火药的价格大伙儿都知道,似他们这般,哪里是打仗,这是往海里扔银子啊!”

宇喜多秀家皱着眉头道:“海贸同盟与我们日本不同,明国应该是有硝石矿的,所以我预计他们的火药成本应该比我们日本低廉得多。”

“成本自然是一方面因素,但我以为最关键的原因恐怕还不在于此。”黑田如水沉着脸道:“诸位不妨想一想,自那次安东水军被打得几乎全军覆没、从此一蹶不振之后,这十余年来日本哪家水军还有挑战海贸同盟海上霸主的勇气?

莫说整个海贸同盟了,就连他们驻泊在三崎城的那支关东舰队,日本哪支水军敢去挑战?呵,就算是太阁殿下,此前不也只能把‘新舰队’放在大坂湾时刻防备,而不肯轻易派往关东一战吗?

至于德川殿下,他算是日本自太阁以下最强的大名了,可是太阁命他去收复三崎、玉绳两城,他也至今不肯轻动。

德川内府说,就算占据此二城,但关东舰队却能依靠三崎城之岛固守那处海上据点,而后关东千里海防洞开,海贸同盟想打哪就打哪,德川军就算再强也只能疲于奔命,最后生生被拖垮,故只要不能解决关东舰队,则德川家无法对三崎、玉绳用兵。

诸君,这就是海贸同盟为何敢于一战花费那许多火药的原因:一战而换取十余年顺利贸易,那是多大的利益啊,怎么可能会亏?

那么反过来说,在如此巨大的贸易收入支撑之下,海贸同盟削减跳帮战所需的兵力,转而全力加强大筒配备,这又有何不妥呢?兵员每月都要给俸,大筒只要装备上了,只要没打仗,那么之后可不需要花多少钱——无非让大筒手平时做些防锈之类的养护罢了。”

黑田如水这波解释可谓详细,毛利秀元明悟过来,恍然道:“难怪,难怪……我明白了,原先我一直好奇,为什么海贸同盟出航总是成群结队,很少有单舰独行。

原来是因为他们的战法限制,其单舰战力很是有限,如果要发挥大筒的威力,则船队规模便是越大越好。”

宇喜多秀家把话题转回水军刚才的表态上,问道:“如水大师,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大筒装船的意义在于大筒足够多,而且战时一定要集中使用才可以发挥?

而我水军目前装备的大筒虽然说起来也不少了,但面对明军水师或者北洋海贸同盟而言则仍然可能居于劣势,因此不如干脆放弃大筒射击,依然使用我水军最熟悉的接舷跳帮作战?”

黑田如水却不直接回答,反而望向藤堂高虎与胁坂安治,道:“这个问题要问水军的最终研判,我方才只是对海贸同盟轻接舷而重大筒这一现象做出解释。”

藤堂高虎与胁坂安治能说什么,自然只能表示承认。藤堂高虎还补充道:“除了大筒数量相对于明军而言必然处于劣势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则是我军火药不足。根据计算,如果真的去和明军水师打一场大筒炮战,那么现有的火药储备肯定严重不足,很可能还需要陆师方面为水军提供至少万斤火药方可一试。”

一听这话,所有日军将领纷纷摇头,莫说毛利秀元了,就算宇喜多秀家都直言不讳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如今明军陆师新任提督麻贵正率领十万大军南下,陆师方面压力巨大,火药储备本就可能不足,如何还能匀出这么多来支援水军?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说来有趣,由于高务实的蝴蝶翅膀影响,此时的日本水军居然早了两百多年见识到世界海军的发展方向,尤其是海上武备的发展方向,只是限于日本的国力,他们最终没能随之做出正确的选择或改变。

其实别说日本,如果不是有高务实的出现,大明即便更早接触并曾经与西洋海军爆发海战,可是在原历史上大明水师的海战思维转向也谈不上多快,甚至给了后世不少人一个印象,就是大明水师思想保守,明明见识到了海军发展的方向却依然固执己见、不思进取。

其实这种想法是有问题的,明代是东西军事技术开始拉开差距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西学东渐比较兴盛的时代。嘉靖以降,倭寇、海盗、欧洲势力接连并持续侵扰大明,故而为应对海防需要,大明水师其实也经历了两次技术和战术的变革。

第一次就是嘉隆万时期,以引入佛郎机炮为中心;第二次是天启崇祯时期,以引入红衣大炮为中心,这两次变革也都为大明水师带来了相应的战术调整。

在第二次变革前,大明水师在海战战术的重要性次序仍是以火烧船“以船冲犁”最为重要,在海战以冲沉贼船为首功,而斩级擒俘则次之,至于以炮伤人、以炮毁船的情况则并不多见。

不过到了17世纪初,荷兰人因为在西方海军竞争中获胜而顺利东来,其船铳数量与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几场冲突下来也使得大明认识了其性能特点,并且专以“红夷”大炮称之。

在海防问题最为严峻的东南沿海,大明水师迅速把红夷大炮应用于海防战船,并且突破大型火炮装备战船的数量限制,出现了专门化的“熕船”,同时衍生出舷侧炮技术,这就已经与欧洲船舶的炮击战术十分接近。

从崇祯年起,海盗和官军船只就开始装备多门红夷大炮。1633年明荷料罗湾海战,明军的大型战船分别装备16门、20门、36门大炮。

后来荷兰台湾长官汉斯·蒲陀曼有这样的记载:郑芝龙战船“按荷兰模式建造,庞大精致,装备精良的帆船及舰队,还在船上装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动、带有环栓、置于双层甲板的大炮”。

1635年,在剿灭刘香的战役中,郑芝龙的战船“每船可安置大铳二十四位,炮声一发,裂云穿浪,卒成馘阵之功”。

当然,彼时装备十几门、甚至多至三十六门红夷大炮的战船并不普遍。一则是红夷大炮重量很大,装备十几门甚至几十门炮,这对于战船的体量要求比较高;二则明代原有的发熕炮和红夷大炮在技术上是一种承接关系,因此明代战船上很可能是将红夷大炮和发熕炮混装。

除了数量增加以外,当时大明水师火炮的配套设备也逐步完善起来。最初装备的发熕或者红夷炮都是放在木架上,木架下面铺有泥、糠、稻草,以缓冲后坐力,但是随着大型火炮数量增多,大明水师也开始出现铳车、舷窗、炮孔、火炮甲板等,甚至也出现了双层火炮甲板的战船。

如《兵录》中就记载:“船下层(主甲板)左右约开铳孔,或三十处,或二十处,安置红夷大炮,每门重二千三四百觔者,用一车轮架乘之,便於进退装药。此等大炮,每船一只,或六门或八门,左右排列;余孔亦列千觔与五百觔之铳,必要五百觔为率者,方沉重不跳且送弹端直”。

还有郑成功的水艍船火炮也采用分层设置,上施楼堞,绕以睥睨,面裹铁叶,外悬革帘,中凿风门,以施炮弩。

更有意思的是,双层火炮甲板技术不但应用于东南沿海地区,居然还深入到了内河。据《平吴录》记载,1674年吴三桂反叛,就建造了“中分三层,上中两层左右各安炮位三十六,下层左右各置桨二十四,其行甚速”的大型内河战舰。

随着火炮数量不断增加,炮击战术也逐步成熟。1627年8月,郑芝龙与俞咨皋部战于福州将军澳,郑芝虎使用斗头炮将明水师马胜船打穿,延着火药桶发火。

1628年6月,郑芝龙与俞咨皋再战于厦门,明军孙雄船被郑芝熊尾送炮打沉。崇祯八年,郑芝龙于广东田尾洋剿灭刘香,双方战船均有被炮击沉者多艘。

到了1661年5月,郑成功在台江海域与荷兰军舰展开海战,荷兰战船“赫克托号”首先爆炸沉没,随后中国大船紧靠“斯·格拉弗兰”号和“白鹭”号二号船的尾部,郑军士兵向敌船甲板和船舱上开炮射击,并且郑军还使用了火攻船。

此次战斗,以炮击船、以炮击人的作用已经变得非常突出,传统的火烧敌船也仍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过去最为常用的的跳船接舷战则再也没有出现。

再到1680年,清军收复海坛之战,万正色战船“炮火齐发,击沉贼船十六艘”。1683年澎湖海战,炮击战术变得更加重要,海上交战发铳为先,“焚寇之船莫如火,碎寇之船莫如炮”。

谷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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