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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6章(1 / 2)

命案的死者就是石河沟村矿难逃生的刘大力。

仅仅在矿难过去三天时间,这位第一个逃生的矿工竟然死于非命,为什么?

案件自然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但曾省长却在第一时间获知了真相,是一个叫汪淑平的女人跑到省政府求见省长曾家辉的…

原来,在“矿难”的二十五名矿工家属当中,刘小力的妻子拿到的赔偿金最高,不是二十几万,而是三十万。

刘小力是刘大力的亲弟弟。

刘小力的妻子就叫汪淑平。

“石河沟矿难”八名逃生人员,刘大力是其中之一。

刘大力逃生了,他的弟弟下落不明,刘大力认为刘小力肯定未能幸免。刘小力的妻子汪淑平得知丈夫“遇难”消息,当然也是第一时间找到了石河沟煤矿。

汪淑平知道,人死不能复生。她提出要再看丈夫最后一眼。可矿上根本没挖开矿井,哪会让她见尸,矿上以矿工们的尸体肢离破碎,已经火化处理为由,表示没法让其家属见到了。汪淑平虽说是农村妇女,但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道理还是懂的。矿上骗她说火化了,她则提出要把丈夫的骨灰和遗物领会家去。

火化,本来就是无中生有。

卢兵和秦东发哪儿能拿出骨灰来,这就让汪淑平起疑了,她就不在矿上起草好的合同上签字了。矿上着急没法,只好把刘大力找来,让刘大力做汪淑平的工作。

刘大力听弟媳说明原因之后,也觉得奇怪,他一打听才知道,矿井根本没有挖开。这事可不好解释,矿上请有关方面给汪淑平做工作,一次性赔偿了三十万元,汪淑平才含泪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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