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云一手拎住缰绳,一手摁住剑柄,骄傲说道:“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桃子,把背给我挺直了,让八大家族瞧瞧,让百官和百姓瞧瞧,弃如敝履的废物,也会有誉满皇城的一天!”
李桃歌精神抖擞道:“云帅,直的不能再直了。”
张燕云再次傲然说道:“叫后面的兄弟披好甲胄,亮出兵刃,给永宁城的人开开眼,咱十八骑是何等的威武雄壮!”
“是!”
李桃歌恭敬答应一声,朝后面嘶吼道:“云帅有令,披甲,出刀!”
燕字营,云字营,掠火营,魔风营,神刀营,神枪营,接连戴好甲胄,将兵刃朝天而举。
眼眸专注,气势如龙。
杀气陡然攀升。
在疆场经过死战的士卒,远比没见过血的禁军多了肃杀意味,百战百胜灌溉出来的底气,和少爷兵截然不同。
整个永宁城的人都在注目。
这一天,属于张燕云和燕云十八骑。
怂恿十八骑在皇城披甲亮刀,说轻了是不敬,说重了是谋反,蒲星作为礼部郎中,当然知道其中凶险,可他依旧不闻不问,含笑在前面带路。
经过一处雕梁画栋的楼阁,二楼坐着几名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其中一名吊眼梢,双腮没二两肉的家伙,正是吏部侍郎邹思远的嫡次子邹明旭,他逗弄着如同大虎的猞猁,朝游街的十八骑讥笑道:“不就是打了几场胜仗吗,至于在永宁城耀武扬威?张家赶出门的旁系庶出,三品武将而已,乡野村夫,真不知天高地厚!”
“非也非也,张燕云功高盖世,平定了四疆,扬大宁军威,简直称得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游历永宁城这份殊荣,是圣人御赐,谁不服气?有本事,你去打几场胜仗,不说别的,仅仅是南部七国一战,率领两千人冲十万大军,这份胆色,恐怕你我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