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原本凶悍的兽瞳此时‘无辜’的看着她。
“”
你犯规了知道吗!
你是一个野兽啊!为什么这么会卖萌?!
心里是这样想的,但姜瑟还是下意识的蹲下身子,抚上了它的头颅。
手感意外的好。
姜瑟一下子就爱上了。
她抬起头望向聂斯景,语调兴奋“阿景,这是怎么回事?”
一般这种原始森林里的野兽不是野性最强,最不服管教的吗?
怎么这只这么乖巧,还这么会卖萌?
“穷奇是远古时候的凶兽之首,它结合天神、怪兽、恶人三位一体,乃是邪恶的象征,代表至邪之物。”
“同时它也是万兽之主,你身上有我的气息,它自然会想亲近你。”
“这么神奇?”
姜瑟瞪大了眼眸,不敢置信。
这种只在书中的奇幻剧情,居然有一天成为了现实?
“这便是我身体里血脉的秘密。”
聂斯景继续说道。
姜瑟一边撸豹,一边听他说。
“穷奇血脉霸道邪恶,但因为它有天神的因果,所以又格外的兴盛聂家因此兴盛千年,在帝国屹立千年不倒。”
“那聂家支系”
姜瑟试探性的问道。
“侍奉穷奇的家族,在千年前并入聂家成为支系。”
姜瑟有些震撼。
难怪,聂家支系对嫡系这么恭敬和遵从。
在西都见识过西都人对明雀兰的崇拜之后,姜瑟突然也就明白了这种崇拜和信仰。
真的很强大又难以理解。
“我是百年来继承了穷奇血脉最强的人,但也继承了不少它的习性”
比如说,邪恶,暴戾,嗜杀。
“十多年前,我第一次失控,是在聂家的晚宴上,我杀了上流社会十多个人”
那时,他好像才十几岁,鲜血和那些人恐惧的尖叫声刺激着他的感官
“所以,他们才会叫我‘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