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当春风吹起的时候,满面春风的李世民,走路都带着风,即便此时是在千秋殿前值守,脸上也带着笑。
他和杨念云的婚事已经定了,聘礼已经准备好,而良辰吉日也定了,到时候他要骑着高头大马迎亲,青庐交拜,长相厮守,白头到老。
“咳咳!”
队正干咳几声,使得憧憬美好新生活的李世民回过神来,赶紧端正身姿,
时值初春,冰雪消融,虽然阳光明媚,但依旧有一些寒冷,侍卫们于殿外伫立,身着棉甲,威武又保暖,所以即便寒凉的春风吹拂,也不觉得冷。
然而即便没有棉甲,李世民也不怕冷,因为他一想到美好的缘分,全身上下就冒热气,哪里会觉得冷。
缘分,妙不可言,没想到那年在书店的一次邂逅,让他遇到了她。
书架上有新出版的书,名为《岭南植物志》,头一天,他来书店时就翻阅过,此书介绍了岭南地区常见的植物、草药,还配有“写实度”很高的插图,非常有趣。
他都岭南的奇花异草很感兴趣,所以想买,但这是一套书,共有二十四册,价格不便宜。
他买得起,却没带够钱,而一下子买二十四册书回去,似乎太唐突了,所以需要回家冷静一下。
“冷静”了一夜,他下定决心要买,虽然可以让下人跑腿,但他还是决定自己走一趟,顺便逛逛街。
再次来到书店,来到书架旁,正要去拿书,另外一人却也伸手去拿。
那纤纤玉指,不属于男子,果然,对方是一名女子,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他和对方对视的瞬间,怦然心动。
她的母亲是岭南人,时常说起岭南的风土人情,奇花异草、珍禽异兽,所以她对岭南很感兴趣,见他也对岭南很感兴趣,于是就有了共同的话题。
缘分,就这么有了,书店就成了他们私会的地方,也是唯一的地方。
渐渐地,相互间了解越来越深,有了越来越多的共同话题,她知道他是唐国公的次子,他知道她是英国公的女儿。
两情相悦,门当户对,所以,他许下了承诺:我一定要骑着马,到英国公府,把你娶回来!
而现在,朝思暮想的梦中人,就要成为自己的妻子,哪能让李世民不喜形于色。
站在一旁的侍卫见这位又开始傻笑,赶紧靠过来,低声说:“哎哟李二郎,再笑的话,人家要把你当傻子了。”
“啊?啊咳咳。”
李世民干咳几下,收起笑容,端正站姿。
执勤期间,确实不该走神,再过几日,他就要请假,回家准备婚事,所以最后几天岗可不能出纰漏。
有宦官匆匆而来,拾级而上,往殿内去,不一会,前方有一群人缓缓走来,渐渐走近。
李世民定睛一看,原来是吴王来了。
吴王宇文维行出镇地方,去年年底回京,为的是成婚,而昨日,就是吴王的大喜之日。
李世民年幼时,时常入宫和诸皇子玩耍,所以认得吴王,现在,陪伴在吴王身边的吴王妃,他也认得。
就是长孙无忌的妹妹长孙氏,小名观音婢。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关系不错,当年长孙晟尚在时,李世民就经常去长孙家找长孙无忌玩耍,那时,他就认得这个如同影子般跟在长孙无忌身边,一口一个“兄长等等我”的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