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刀从唐风的胸膛穿过,从他背后冒出来,寒意森森。
一时间,空气仿若凝结。
两道身影,一动不动。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几乎,脸贴着脸。
他们,面无表情。
“嗒!”
片刻,血红的刀刃上,有一滴血,落在一片枯黄的树叶上。
“刷!”欢儿动了,抽刀回鞘,冷艳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
“嘭!”一声闷响,唐风仰面而倒,倒在自己的血泊中。
“邪少?咯咯咯!”
欢儿居高临下,俯视着地上生死不知的身影。
“你敢大摇大摆的踏进我寨子,是欺负我子弹打光了吧!是想一枪崩了我,对吧,你,不行,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二次,这次,老娘看你死不死!”
欢儿说着,蹲下身来,在唐风的腰间摸出一把枪,直接拉响枪栓,对准唐风的头,扣动扳机。
“咔咔咔!”
欢儿勃然大怒,把枪卸掉,才发现,里面竟然没有一颗子弹。
“很好,很好,原来你也没子弹了,难怪了,难怪大摇大摆的进寨,是想把我引出来,和我拼命!”
欢儿把手枪随手扔掉,竟然伏在唐风身上,如同恋人一般,她的唇,轻咬着他的耳朵。
她的手,抚过他血红的胸口。
忽然间,她失神了。
片刻后,她开始大笑起来。
“你追捕我,追杀我,不惜千里迢迢,不是因为我犯罪,只是因为,那种感觉很好!”
“就像现在一样,我一刀把你刺穿,这种感觉很好!”
“我穿红衣服,是因为这样能让我与众不同,这种感觉很好!”
“我上了我叔叔,是因为他在我体内的感觉很好!”
“我贩 毒,是因为我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伪君子彻底堕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家庭支离破碎,那种感觉很好!”
“我杀人,是因为我看到死亡,感受到那些人对我的恐惧与挣扎,那种感觉很好!”
“就比如你的灵儿,我看到她被几个男人轮番压着,我能想象她的震惊与痛苦,那种感觉很好!”
“安心去死吧,你只是第一个!”
欢儿的手,伸进唐风的裤兜,拿出一盒雪茄,而后,悠悠坐起身来,抽出一根,将雪茄点燃。
“刷!”欢儿再次抽出弯刀。
“我要把你的头砍下来,祭奠我寨里死去的乡亲父老,谁叫你这么帅呢?你打扰他们的安宁,那,我只有以你的头颅为他们谢罪了!”
残阳如血,欢儿举起了弯刀。
“汪!”忽然,一声狗吠划过长空。
那是一只杂毛狗,从一处山林中走出来,它,望着地上的唐风,目露凶光,呲牙咧嘴。
“咯咯咯!”欢儿笑得更甚了,她收起弯刀。
“没想到,来了一只野狗,看样子,还是一直饿急了的狗,闻到血味就来了,正好,喂狗吧!”
欢儿闪身到另一边,一跃而起,跳到马背上。
那只杂毛狗,不再迟疑,猛扑过来,张开大口,咬着唐风的衣服,随后,将其拖入一片丛林中。
“唐唐邪少,竟然落得如此下场!”欢儿放声大笑,笑得歇斯底里。
“海叔,我为你报仇了!”
长啸一声,欢儿提起马绳,扬长而去。
风,不再吹。
荒芜的木叶寨,又恢复死寂。
这里,仿若什么都没发生过。
除了,那一滩,被拖得很长很长的血痕,残阳的余晖下,格外的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