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一个多月后,这座北方的城市也迅速降温。
开学已经这么久的时间,梁翊笙的状态却还在老家那边。
手里捧着书,脑子里浮现的是几个月前22岁生日的时候,爸爸对她说的那些话——
“我们家笙笙今年大四了,应该已经有计划了,想好是继续读书还是就业了?”
“爸,我还在想呢,再说吧,我发现我好像也不是十分擅长演戏。”
这一想,就一直到了现在。
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她就是个大四生,然而过去的三年却成绩平平,没有显眼的成绩,也没有明确的目标。
别人都有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她却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不知道自己真正擅长的是什么。
就像一片漂浮在云海的孤叶,茫然不知方向。
一杯奶茶以及一些小零嘴突然搁在她桌上,拉回她的思绪。
“谢三哥给你的。”
赵晓边说边拉开自己的椅子,坐下,“我说他都追你三年了,要不你就应了吧,他可是三十位里坚持的最长久的,好男人啊。”
梁翊笙把东西挪过去给她,“你喝吧,我来东西,不能吃冰的。”
说完,继续看书。
赵晓直接把她的书抽走,认认真真的盯着她,“你好歹摸一下呀姐姐,这他早就想到了,所以买了热的。对了,他还在下面,你要不要下去看看?”
梁翊笙兴趣乏乏,“我已经拒绝他很多遍,他该听明白。”
赵晓皱眉,趴着研究她的眼神,“前前后后有三十个男的追你,这要是歪瓜裂枣,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可他们都是要啥有啥,你怎么就不心动呢?我们宿舍,不,我们系,可能就你仍然三年如一日单身了,我都分手三次了,第四春马上来了,姐姐。”
梁翊笙耸肩,“我心动啊,不动我不就死了?”
赵晓翻了个白眼,叹气,“反正以我的看法,谢三哥不错,他不是没人喜欢啊,你小心把这么好的男人错过了,以后哭都来不及。”
梁翊笙的心仍然毫无波澜。
这谢三哥叫谢瀚文,是大一的时候参加社团活动认识的。当时的表演上他演的金毛狮王入木三分,因此得名。
那天演完之后,他就顶着一头金发拿着话筒说,“梁同学,如果你不嫌弃,我想说,我喜欢你,我其实更想说的是,以我之姓,冠你的名字,做我的女朋友,我卖屠龙刀养你。”
或许是他走的是搞笑风,所以即使被当场拒绝了,现场也不会很尴尬。
一直到去上课,梁翊笙也没有喝那杯奶茶。
赵晓直接把奶茶塞她手里,“人家还在下面等着,他明天有考试,别让他心凉,会影响考试的。”
说着,还帮她把吸管插上,伪造出已经喝过的样子。
梁翊笙看了眼奶茶,然后拿起包包走出宿舍。
经期第一天,她有点不适,脚步有些虚浮。
走出宿舍楼,赵晓用胳膊肘撞了她一下,“天啊,他什么时候去买花的?哎哎,他走过来了。”
梁翊笙看了眼,便见到谢三哥抱着一束鲜艳的花走来,还穿上了西装。
虽然已经拒绝他百次,梁翊笙却还是这种场面有些惊恐。
“我从小路过去,你帮我拦着他。”
“哎……”
梁翊笙快步走开了,头也没有往回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