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档综艺是关于唱歌的,参赛选手都是蒙面的,叫《声临其境》。
霍九卿之所以对这档节目有些印象,是因为上回他在总统府和莫怀殇喝茶时,莫怀殇也在追。
因为瞎,霍琛耳力和嗅觉非常好。
霍九卿刚进来,他便微微侧首向霍九卿看来。
他和霍九卿都生了一双极为出挑的凤眼,不同于霍九卿的目下无尘,他眼瞳没有焦距,漆墨的如同深渊,仿佛一潭没有生命力的冰泉。
因为他瞎,所以鲜少外出,皮肤苍白如雪,白的过分剔透,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病娇感,浑身说不上来的雅魅落拓。
他对霍九卿道:“来了!”
说着,便让下面的人泡了一壶上好的大红袍。
霍九卿没有久坐的意思,立在他半米之外,极致淡漠的口吻,“你就这么打算瞎一辈子?”
霍琛比霍九卿只大了半岁,他是霍商和当时艳红一时的女星所生。
霍琛眼盲心不盲,他从善如流的给霍九卿倒了杯茶,道:“不坐下?五分钟,很难熬么?”
霍九卿受不得他那双没有焦距的眼珠子在他身上盯着,走过去,在他身侧坐下,端起茶,尝了尝。
论泡茶的手艺,霍琛说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味道,自然是是不错的。
靠的近,霍九卿发现霍琛瘦了许多,谈不上骨瘦如柴,就是锁骨精致的比女人都凸出。
他眉骨稍稍抬了下,质问伺候的仆人,“怎么照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