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暂时不能说出口的身份而让他的家人不喜。
自己又有着一条近乎残疾的手臂,还有那随时可能发作的旧疾,连最基本的一具健康的身体都没有。
跟她这样的人在一起会不会很辛苦?
她不想让他因为自己有了格外的负担。
她只是在跟自己生气。
但这明显低落的话刚一说出口,明岑便被男人抱得更紧了。
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你很好,对我来说你很好。”
“我不在意你是什么身份,更不会因此而觉得你是麻烦。”
程时景的手摁在她的后颈,低头抵着她的脸:“我不知道你的过去,所以无法对你已经做出的选择有任何的评价。”
“但是我很清楚,我想要你的未来有我。”
杀手又如何?
arthur从未沾过血,她有着一双干净清澈到极致的眼睛。
没有谁喜欢与死神为邻,也没有谁自愿沉于黑暗。
她成了arthur,必定有她难言的苦衷。
程时景也曾好奇过,但他选择尊重自己的爱人。
除非她主动告诉他,否则他是不会残忍地去撕开她的伤疤的。
他并不在意她的过去。
他要的是她的未来。
“你不麻烦,只是皮了点而已。”程时景轻轻地掐了掐明岑软软的掌心。
程时景像是在逗她,又像是在说一个事实,声音低哑磁性:“皮点好,给我无聊得不行的日子添点小浪花。”
明岑终于笑了:“好,我皮一点。”
你再等一等。
再等等。
晚上的时候,明岑终于等到了自己想要的一通电话。
“确定了?”
听到对面的回复,原本已经躺下准备睡觉的明岑立刻起身,飞快地换好了衣服,便直径往门口走去。
“等我二十分钟。”
刚刚挂了电话,下一通就来了。
是程时景的。
明岑只迟疑了几秒,手指便摁了绿色的接听键。
“岑岑,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
男人低哑的嗓音从蓝牙里传入她的耳里,酥麻麻的。
程时景拿着手机站在客厅前的落地窗前,深若幽潭的眼眸定定地看着那边匆匆准备出门的女孩。
薄唇抿成紧崩的直线。
已经十一点了。
若不是因为刚好碰到他处理完今天的事务,出来倒杯水喝。
他可能不知道她会这么晚了还出去。
之前宴会时,她把rose的两个成员打伤,导致他们被警-方逮-捕的事肯定已经把路劳斯惹火了。
这么晚一个人出去是很危险的行为。
但明岑似乎没有cue到程时景话里的重点,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我要出去?”
明岑下意识地回头,却什么也没看到。
往客厅里走了几步,才看见了长身玉立在不远处落地窗前的男人。
夜色下的霓虹灯光五彩斑斓,映在透彻巨大的落地窗前,男人精致漂亮的眉眼也沾染了几抹灿烂的灯光,周身冷冽得如同利刃出鞘的气势被敛去了些许,显得气质温润。
万家灯火阑珊中,清隽如此,俊雅如斯。
他依旧穿着今天的白衬黑裤,静静地拿着手机,隔着不远的距离与两层明亮的玻璃窗看着她,眸中墨色渐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