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岑眉头紧拧,因感冒加重,她愈发觉得晕沉。
正当明岑准备让这个一直抖着的混混掉头回市里时。
日暮黄昏下,对面公路驶来了几辆黑色汽车。
张乐眼前一亮,粗糙的声音带着喜极而泣的味道:“二爷救我!”
出租车很快就被围住了,看到率先走下车的身影,明岑眼眸半眯。
那人被一群小混混众星捧月似的围着,虽然一张脸平平无奇,却长着一双极其漂亮的浅蓝色眼睛。
明岑唇瓣轻勾,顿时起了些许兴趣。
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男人可是她准备窝里斗的对象之一,rose——丹非斯。
他是七个a级杀手里唯一一个对外透露真名的人,擅远程射击,有一手看不出破绽的伪装技术。
丹非斯伪装时有一个很特别的嗜好,他的眼晴永远都是本色的。
但尽管如此,至今都没人能看破他的伪装。
至于明岑是怎么知道他是丹非斯的…
噗,不好意思。
作为一个恢复了点神力的神仙,他弄在脸上的那些用来伪装的东西对明岑来说……根本没有一点用处。
之前明岑也跟丹非斯碰上过几次,他脸上那颗豆大的媒人痣想忘都忘不了。
这边丹非斯对明岑已经认出了自己的事还一无所知。
冷眼看着车里被反威胁了的小跟班:“………出来。”
明岑的刀在她的手指间自由地翻转了几圈后,收了回来。
张乐在她把刀收回的同一时间,手起脚落,屁滚尿流地跑到了他的兄弟群里:“妈妈呀…吓死我了都!!”
随后下车的明岑:“………”
双脚站定后,女孩斜斜地靠在出租车旁,一双清眸自带慑人气息:“一起上?”
虽然暂时不知道丹非斯怎么突然混进了这群人这里,但是…
先打一顿出完气,再来好好配合程先生的“挑拨离间”计吧。
听到明岑这十分嚣张的话,一众混混顿时嗤笑了出来:“这妞儿口气不小啊。”
虽然刚刚那股劲儿是挺吓人的,但人多壮胆,他们有十几个身高力大的兄弟,还怕她一个人不成?
“二爷,让我去给这妮子点苦头吃,看她还敢不敢挑衅咱们!”
一个肌肉男第一个上前出头道。
丹非斯看了看周身气势清冷的女孩,见她神色波澜不惊,那只玩着刀的手动作干净利落,眉头不禁一皱。
到底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手,虽然不认识眼前这个女孩,但直觉告诉丹非斯。
她,不简单。
还是不要惹事为好,毕竟他有任务在身,惊动了这边的人就得不偿失了。
想好后,丹非斯清了清嗓子,露出了个礼仪性的笑容:“抱歉小姐,手下人没个分寸,希望你别介意,我让他把你给送回去。”
众人一听丹非斯这话,纷纷惊了:“二爷为什么要放她走??”
这快到嘴的香饽饽怎么能放?!
那肌肉男也不肯放弃,正欲开口,却被丹非斯一个凛冽眼神震住了。
闻言,明岑唇瓣微勾,指尖的刀飞快地翻转着,嗓音清冷:“不知你有没有听过华国的一句谚语。”
欣赏完对面男人因自己这番带暗示的话而露出的微震神情后,明岑咬齿轻吐一句:“请神容易送神难。”
程氏集团。
程时景将今天的工作处理完后,摘下鼻梁上的金丝无边眼镜,揉了揉眉心。
抬眸间,便看到了一旁站着的特助脸上那欲言又止的表情。
程时景:“……有事?”
今天他已经不止一次看到张毕用这种奇怪的眼神看他了。
张毕:……有事,天大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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