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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重兵,更多的是谋划和世故,考虑的东西多了,便少了当初的那份锐气。
此刻文鸯豪气干云的话语,似乎让文钦又回想起了年少时候的热血激情,在文鸯的这个年纪上,文钦同样是天不怕地不怕,临阵杀敌,悍勇无双的。
虽千万人,吾往矣!能说出这句话的人,胆量和豪气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的,文钦感受到了文鸯身上的热血在沸腾,身为父亲,他没有理由去拒绝儿子的请求,那怕真得是饮血疆场,马革裹尸,也不负这份豪情了。
身为男儿,自然是顶天立地,铁骨铮铮,如果仅仅是因为前面有风险就畏缩的话,那么注定他这辈子将会是一事无成的,文鸯有这份胆量,有这份雄心,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做为父亲,文钦也只有为他擂鼓助威,断不能去扼杀这颗英雄之心。
文鸯很快地就将一千部众给集结了起来,这一千骑兵可是文钦的部曲亲兵,堪称是精锐之中的精锐,别人是很难调得动他们的,但文鸯可是文家大公子,他的一声号令,这些部曲自然是欣然从命。
战机稍纵即逝,倘若错过了司马师,再想追赶,恐怕是难如登天,文鸯就是要趁着司马师接近的机会,率军一举而袭杀之,所以文鸯没有耽搁任何的时间,飞马率军杀出,直奔司马师而杀去。
此刻司马师的身边,已经没有什么骑兵部队了,七万骑兵胡奋和陈骞带走了四万,钟会和胡烈又带走了两万,还剩一万在前面开路,现在拱卫司马师中军的,也只剩下了一些步兵。
不过就算是步兵,那人数也是众多的,接近五万之数,只不过由于保持着行军的队形,队伍拉得比较长,这倒是为文鸯的突袭创造了条件,否则的话,光是这五万人堆在那儿,一动不动让文鸯去杀去砍,任他把两条胳膊累残了,也杀不透这人阵。
文鸯骑了一匹白色的战马,这匹马神骏非凡,浑身上下没有一根的杂毛,纯白如雪,只有四只马蹄乌黑发亮,文鸯取其名为雪影,更兼文鸯一身的银盔银甲,披着一件雪白的披风,就连手中的长枪,都是一杆银光闪闪的亮银枪,但见他面如冠玉,俊朗非凡,怎一个帅字了得。
文鸯当先一骑,快得就如同是一道白色的闪电,径直地杀向了司马军阵中。
年轻气盛的文鸯冲起阵来,真有一种拼命三郎的架式,不过文鸯的勇,却不是那种莽夫的勇,无脑的勇,他在冲向司马师的时候,早就观察过司马军的情况,提前安排好了冲阵的布署,由几位军司马领军,分头去截杀司马军的各支队伍,尽可能在司马军阵中掀起混乱,令其首尾不能相顾。
而文鸯则率亲骑数十人,直冲司马师的近前,由于人少的缘故,想必司马师也不会太在意,等他发现杀机来临之时,恐怕已经是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