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与集体上市作为公司上市的两种不同选择,各有优劣,在世界范围内都很常见,并不能说哪种上市方案就是最好的。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的一种方式。
也就是说,一旦将特斯拉分拆上市,其在经营上就已经脱离了飞驰集团,不过飞驰集团作为母公司,仍然享有控制权与所有权。
而与分拆上市相对的,便是整体上市了。这也是周飞最初的想法,那就是让飞驰集团整体上市,但当时的情况是飞驰集团的业务范围全部集中在传统汽车的制造生产上,并没有涉及现有的电动车等其他业务。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飞驰集团除了坐拥几个生产性的子公司之外,还同时拥有特斯拉以及飞驰出行这两个新兴汽车产业公司,从运营上来说,这两个公司与集团旗下的其余公司存在很大的差别,将这两个企业与其他企业捆绑在一起,整体上市的话,周飞觉得不太妥当。
所以思前想后,周飞还是觉得分拆上市更好一点,这才有了让特斯拉先行上市的想法。
也就是说,按照周飞现在的想法,就是先让特斯拉以及飞驰出行先后单独上市,最后再把集团旗下的其他公司打包在一起整体上市,这样也有利于集团目前业务的整合。
“周总的意思是,想采用分拆上市的方法吗?”其中一名外部董事洪天光随即就问道,这名外部董事是申城财经大学的一名教授,研究方向就是公司金融,自然能够明白周飞的意思。
“可以这么认为,我是想先把特斯拉分拆出去上市,然后再把飞驰出行分拆出去,最后则是把剩余的公司放在一起整体上市,洪教授觉得怎么样?”周飞笑着点头道。
“从飞驰集团目前的业务来看,分拆上市确实要比整体上市更好一些,现在集团主打的是汽车四化,而特斯拉以及飞驰出行这两个公司又是发展四化最主要的代表,换句话说,这两个公司是集团目前最为核心的资产,分拆上市更有利于突出资产的优势,有利于集团的利益最大化。”洪天光回答道。
“但是汽车四化不是已经在集团范围内全部开展了吗?将这两个公司分拆出去,也就意味着光是上市我们就得进行三次,到时候的各项费用怕也是个天文数字。”很快就有人反驳道。
不过洪天光却是摇了摇头,“汽车四化确实是在整个集团里推广,这一点并不假,但特斯拉与飞驰出行两家公司,同集团其他公司依旧是有着很大不同的,不说别的,单就飞驰出行来说,它已经脱离了传统汽车行业,是一个类似于汽车服务类性质的企业了,将这样的公司与奥迪宝马这样的企业一起上市,不觉得很奇怪吗?”
“至于说上市的各项服务费用,其实也是一回事,投资公司是根据ipo的规模来收取服务费的,而不是根据次数来的,所以说,分拆上市以及整体上市的服务费,基本上是差不多的。”洪天光紧接着又补充道。
这样一来,另外几个持反对态度的董事也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洪教授刚刚说的,想必大家都已经听到了吧,那我们接下来就按照分拆上市的思路,先把特斯拉的上市提上日程,我在两天前已经跟特斯拉的马总谈过这件事了,特斯拉的财务报表以及未来五年的预测报表,马总都已经在准备了,接下来我们再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