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完,抚摸过自己美丽的指甲,表情漫不经心,眼神里透出了肃杀,“但是辣眼睛又怎么样?我凭什么要把属于我儿子的东西让给一对狗男女?说句不好听的,我丢了不要的都不允许她捡,何况我还没丢,她就跑来抢。”
他们两个是先在一起,她是后来的,属于在人家情比金坚的爱情上横插一脚的第三者。
那又怎么样?
她是光明正大的抢,凭着自己的家世在抢。对方也同意了,在明明有女朋友的情况下,答应了跟她结婚。
现在婚结了,哟,一对狗男女要给她表演情比金坚了,膈应谁呢?
要分不开,早干嘛去了?
结婚之前就可以跟她说啊。
司家那么多男人,又不是只有那个男人一个人。她大可以重新选一个看的顺眼的男人联姻。
司盛曜一开始自己不说,等到和她结婚了,再背着她跑去跟别的女人鬼混。
其实吧,他们本来就是商业联姻,谈不上什么感情不感情。如果司盛曜能忍一忍,忍到他们婚后三四年,再重新跟那个女人联系,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算了。豪门联姻,外表看的光鲜亮丽,内里的龌蹉虚伪她心里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