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北爵从来没想过这种情况,但理智告诉他,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当时那个男人举起椅子朝着池恩恩砸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来不及把人踹开了,身体的第一反应就是反身把小女人藏进了怀里,硬是扛下了那一下。
那一下正好砸在了他后脑勺。
紧接着,那个男人发疯似得拿出刀捅了几刀,他是可以马上避开,一脚把那个男人踹开。
但是这样的话,他怀里的池恩恩就暴露了,很有可能被小刀刺中。
当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条件反射的选择了最不利的方法,抱着她,用身体挡住了刀锋,一直等到了机会,才一脚把人踹出去。
在倒下去之前,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疯了。
不过是个女人而已,就算喜欢,有必要为了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吗?
他的命的价值,绝对不是这个女人比得上的。
可是,理智说的再多,那一刻,他的身体根本不受控制,就那么自然而然的为了这个女人,连命都不肯要了!、
就像是霍易说的,他之所以在左手腕的手腕上纹了池恩恩的名字,是因为要把她放在自己的心上、命上!
那个时候他嗤之以鼻,然而真的遇到事情的时候,他才发现,他是真的把这个女人放在了命上!
比命还重要。
所以,他以前真的倒追过这个女人?哪怕她拒绝了他,还拉下面子,追到了京市,甚至连洁癖都不管,买下了她家隔壁的房子,就是为了堵住这个女人谈恋爱?
厉北爵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但是现在仔细想一想,又觉得自己真的做得出来。
如果他真的把一个女人看的比命都重要,那么他无论如何也要让这个女人爱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