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不是赶集的日子,公社比赶集的时候安静不少。
李金凤领着郭爱明去供销社,买了两个瓦盆,一丈这边人自己织的土布,又买了点粗饼做小孩子们的零食。
再就是一根羊腿,运气不错,还给李金凤遇上了一个猪头肉,还不要票。
不过年,不过节的,李金凤能够买到这些东西,高兴坏了。
领着郭爱明,拿着买来的东西,坐上了回大队的汽车。
小伙子将李金凤他们送到了家里,李金凤要留饭,他不肯,开着车,跑的飞快。
人没叫住,李金凤也没有办法。
不过郭爱民的欢迎会,还得继续。
李金凤将门一关,三个小的,往院子里一放,一边在厨房里做吃的,一边和郭爱明聊天。
郭爱明一路都在打量这边的环境,她坐车来的时候,还看到了沙漠。
虽然只是一角,可也足够吓人的。
再是这边住的环境,她也感觉,比李金凤从前的老家还要破旧。
“小嫂子,你……你们就住这里吗?”
算起来,已经过了一年多了。
也就是说,李金凤在这儿住了足足一年多了。
“是啊!爱明,你别看这里不怎么样,可住进来,还是挺舒服的,最重要的是安静。”
也不知道该说李金凤运气好,还是怎么的,总之这个大队的人,还挺好相处的。
平时她去宣传思想,大家也特别配合。
郭爱明想到自己在江北的生活,重重的点头,“这里确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