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金凤来了对不对?”陆明芳一双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
跟在她身后的郭颂,一头黑线。
不过这也算是赶巧了。
“明芳,你来了。”娥姐和陆明芳打了招呼,接着道:“确实是金凤,她在厨房做饭!”
说起来,陆明芳这一次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之前穿的皮草,被她束之高阁了。
换成了她从前怎么也不可能穿的蓝色旧棉袄。
脚上穿了双皮鞋,至于裤子,则是一条灯芯绒全黑的裤子。
头发和这个时候多数女性一样,扎了两个麻花辫。
还别说,虽然土气了不少,但是整个人看起来,更好接近了。
“爸,你看我这一身如何?”陆明芳不忘邀功。
陆老爷子满意的点头,“不错,以后在外头,就这么穿!”
“还说呢,我这么穿出去的时候,大家都问我,家里是不是欠了一屁股债,还不上,将衣服给卖了。”陆明芳道。
一边说,视线一边往厨房的方向看。
得,这是嘴馋了!
不过陆老爷子装作没看见,继续问,“你咋说?”
“我肯定否认呗,还能咋说!我告诉她们,我要学习进步思想,要朴实,要学着吃苦耐劳,做一个好的劳动人民。”陆明芳道。
其实,这件事,陆明芳自己感触也挺大的。
以前觉得这些衣服,穿在家里,都嫌土气。
可真正穿到身上,觉得也还好。
那就先这么穿着呗,等老爷子哪天松口了,她再穿好看的衣服,反正时间还早。
“很好,以后见人就这么说!”陆老爷子很满意陆明芳的回答。
“爸,我能去厨房看看了不?”陆明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