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孩子没了,儿媳妇也要飞,她急的出了一身的汗。
事到如今,孩子的事先放到一边,得先把儿媳妇哄回来。
儿媳妇娘家条件比他们家条件好,儿媳妇却没什么脾气,和她、她儿子相处的都很好。
她一直都很喜欢i她儿媳妇,小两口感情也好,她从没想过,她儿子儿媳会闹离婚。
几年前,她发现她丈夫在外面有小三儿,还有个私生子,她很生气,和她丈夫离婚。
原以为,她能分一半的家产,哪知道,她丈夫早有准备,把家产都转移了。
离婚的时候,她除了他们住的房子的三分之二,什么都没分到。
他们家里的老房子又破又旧。不值钱。
他儿子和他儿媳结婚之后,卖了老房子,新房子的首付都不够,剩下的首付是她儿媳娘家出的。
房产证上写的虽然她儿子、儿媳两个人的名字,但买了房子之后,两家去了公证处做了公证,以后这个房子的房贷由唐佳佳的母亲还。
在她儿子和儿媳婚姻存续期间,他们一家拥有使用权,但一旦两人离婚,不管将来房子是否增值,他们家只能拿到当初的首付,房子和房子增值的一部分,和他们家都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