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Ctrl+D )
当前位置:热门小说网>武侠修真>洪荒之妖皇逆天> 第725章:乙木圣人

第725章:乙木圣人(1 / 2)

“乙木,可有想法,如你几位师兄师弟一样,外出建立山门?”太初对木讷的乙木问道。

“师尊,弟子没有这样的想法,也不适合弟子,弟子留在太初界就很好。”乙木道。

“嗯,你一直以来很不错,本尊对你也抱有期待,知道界树的界果吗?”太初问道。

太初这般问,乙木旋即一皱眉。

自界树诞生,在太初界生灵看来很神奇,尤其是九大极品先天灵根有道韵连接界树。

让乙木等,感觉界树不简单。

果然如此,界树此后散发出灵气和道韵,以及至纯的本源,坐实了界树的神奇。

更神奇的是,界树结出了果子,那果实看上去很让人迷醉,一种神秘的道韵和气息,看一眼就叫人境界有提升。

但包括乙木在内,无人知晓界树和界果的作用。

因此太初问乙木,乙木沉思了。

“师尊,界果和界树很神奇,但是具体哪里神奇,弟子不知晓。”乙木道。

“那本尊就给你说说,这界树是九大极品先天灵根的凝聚,为混沌灵根,超越洪荒所有灵根,至于界果,乃是界树凝结出的果实,只要吃下,就能借助九大灵根的伟力,再加上寄托界树,可如圣人一般。”

太初又道:“那界果,就是本尊为你准备的。”

“师尊,这,弟子?”乙木一愣,饶是道心坚定,也起波澜了。

圣人啊!

“师尊,弟子不想要,弟子觉得,能靠自己的努力成就混元大罗。”乙木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了太初很欣慰的话。

“哈哈,无妨,界果不同于鸿蒙紫气,对你成就混元大罗金仙只会有好处,没有坏处,你放心吧。界果可让你拥有圣人的实力,你通过圣人的境界再去感悟混元大罗金仙,对你帮助会无比的大。”太初笑道。

若是结果如鸿蒙紫气那般,太初也不愿意弟子服用。

圣人对太初来说,不是天大的机缘,而是限制,所以他不会让乙木如圣人那般。

界果不同,尽管也类似鸿蒙紫气,但这条‘鸿蒙紫气’是太初完全掌控的。

可以在乙木感悟混元大罗金仙后,太初给他剥离出来。

不像洪荒的鸿蒙紫气,想要成就混元大罗金仙,几乎不可能,除非自我剥离出鸿蒙紫气,通过自己的能力元神寄托与天道。

但是,这需要混元大罗的境界感悟,圣人有鸿蒙紫气的禁锢,感悟混元大罗很难。

而乙木,听完太初的话,激动了,还能这般?看来自己多虑了。

界果类似鸿蒙紫气,但比鸿蒙紫气要好,借助的是极品灵根和界树的天地伟力,不是天道的伟力,所以不欠天道因果,天道也束缚不了自己。

故而乙木给太初跪地道:“弟子乙木拜谢师尊。”

“这些年来你兢兢业业,这是你应得的。也可今后代表本尊出面,不至于修为落了圣人的下风。”太初一挥手托起了乙木。

“是,师尊。”乙木很快恢复了平静,幸亏他道心稳固。

“不出千年,界果就能成熟,你且去闭关一番吧,待界果成熟,你就可闭关炼化了,去吧。”太初挥了挥手。

“是!”

乙木恭敬的离开了。

而太初,却是联通大道之河,来到了大道之河内。

若进阶混元无极金仙,太初的大道之河,会出现巨大的变化,

成就混元大罗金仙的时,太初金花凝集了道我之果,

而若是成就混元无极,大道之河内的三花和道我之果会消失,会化为大道之河的河水,彻底的融入进大道之河。

混元金仙是对法则的感悟,

混元大罗金仙是对法则的掌控,

而混元无极金仙是对法则的融合。

也就是说,一步一个层次,先是大罗道果寄托大道,

此后混元金仙时花开,

而混元大罗的时候,金花凝结道我之果,

那混元无极金仙的时刻,就是太初融入大道之河的开始。

等超脱混元无极金仙,太初步入天道层次是,挣脱大道之河的时候。

天道境界时,从大道之河挣脱的道我之果,会破开大道壁垒回归到太初的元神,也叫真我圆满。

求道就是求真,求真我的路。

开始无法寻觅到真我,只能借助外力,这外力就是把道果寄托大道之河,借助大道之河感悟,借助大道之河的力量等等……

达到‘道’的层次后,一切只能求自我了,外部的助力消失了,自身就是道,就是一种至理。

太初看着自己已经近乎圆满的道我,元神本源相连,就像两个自己一般。

太初看着波涛汹涌的大道之河,内心忽然一阵宁静,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宁静,道我和自身共振的宁静。

“求道无非先是寄托,此后超脱,最后求真。”太初想到。

“不过,本尊若是步入混元无极金仙,和一般的无极金仙不一样,本尊元神中,无尽岁月来,一直沉默的无量道果,将会在本尊成就无极金仙的时刻,彻底的和本尊融合,那时候本尊才能真的代表无量至高,这一天本尊期待很久了。”

说来感叹,自盘古开天辟地,太初重生开始。

元神中就有一无量至高的道果,可无尽岁月来,这无量道果的作用微乎其微,除了给太初记录凝刻许多法则之道外,也就此前太初紫莲渡劫时帮过忙。

只要一天不与无量至高道果融合,太初就不能代表真的无量,现如今充其量是,修炼无量道的一个修士而已。

只有步入无极金仙,和至高无量道果融合的一刻,才是太初修炼远超同阶,实力提升的时刻。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