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衬衫,牛仔裤,戴着眼镜安安静静弹吉他的男生,特别帅。
可惜,吉他虽然很好看,但乔牧完全不懂。
他坐在那架黑色钢琴的边缘,晃着小腿,望着窗外发呆。
他得帮老薛“写”首歌,但是他的印象中,那些大火的歌曲,已经没有多少了。
吹着口哨,陷入了沉思中。
祝胥丹疑惑地问:“薛哥,你们写歌都这么悠闲的吗?”
老薛看着那坐在钢琴上的家伙,也是一脸茫然,说好的帮自己写歌,怎么就坐上面发呆去了。
乔牧望着逐渐落下的太阳,那一缕余晖顺着窗户洒露进来。恰巧,就洒在了唐焉的脸上。
好熟悉的脸蛋,好美的人儿,可惜都是过去了。乔牧忽然记起,自己的印象中,曾经在花都酒吧听过这样一首歌……
他微微笑道:“老薛,我这里有段副歌,你看看能不能用?”
“当然了!你写副歌,然后围绕这段副歌,写出一首新歌出来。宜兴的《勋章》、《青春修炼手册》不都是这样的吗?”
老薛很兴奋地点点头。
乔牧双手合十,朝前面推了推,说道:“那好,我开唱了。”
老薛一脸喜悦,挥挥手说:“结束之后,我请你们吃火锅。大家先捂住耳朵,别闹出一场悲剧了。”
“我丢,你个扑街仔。”
乔牧瞪着眼睛,怒视着老薛,明明自己的唱功进步了很多。就连勃哥都赞赏有加。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金色阳光下的唐焉,清清嗓子,慢悠悠地唱起了那段旋律。
“baby,当你走了,我发誓不会堕落。即使当你走后,也关注你的微博。这次真的走了,生命最美的过客。那还在等什么?谢谢你给的沉默……”
那是夜店中,听过的一首饶舌歌。节奏很慢的歌,说的部分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但是那一段副歌,却牢牢的记在耳中。
他看着唐焉的脸蛋,他知道几年之前,自己一声不吭的离开,被强制送往加州的时候。那从未宣告结束的姐弟恋,就真真正正的了断了。
他们曾经手牵手,漫步在九龙的街头。
幻想着有一天,他们或许会去丽江,去追寻一米阳光的传说。
清冷的玉龙雪山顶上,终年云雾缭绕,即使是在最晴朗的天气,阳光也很难穿透云层。传说每年秋分是日月交合同辉同映的日子,只有在特别偶然的时刻,才能看到有一米长的阳光照在山顶,而被这道阳光照耀到的他们,就能拥有一世不变的爱情。
独自旅行,也可以。但是乔牧去的地方,不应该是加州,他应该在丽江等她。
那时候的唐焉,心情该如何呢?她如果会写歌,是不是会写出这样的歌呢?
“如果有天,当你走了,让我为你写歌。你要去的地方,并不是你我最初的期望。如果有天,当你走了,请你听这首歌。wow,当我们渐渐老去,这旋律还没褪色。”
望着那边几人,眼眶之中,都隐隐有些泪水。
谁不曾有几段过去,人命中,来来去去的过客何其多?能有几个白首相依?
要走的,终究留不住。他们要去的,再也在不是拉着小手时,许诺要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