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1章 我才不认你这个主人呢!
小白在叶青璃的灵犀空间里,那可是把晶石当糖豆一样吃的。
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丹药和灵草。
在它的眼里,叶青璃这个主人,简直就是天下最棒的主人了。
其它的人,连她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
算了,我才没兴趣陪这种傻x玩呢。
还是赶紧想个办法跑掉吧。
不过,它沉默的表现,在莫紫菡看来,就等于默认了。
她得意洋洋的说:“金狐狸的天性,就是崇拜强者。所以,只要用足够的利益引诱它,它就一定会听从的。”
“是了,紫菡真是太厉害了!”
“在落日城里,除了紫菡你,还有谁配做这么漂亮的金狐狸的主人呢?”
所有人都交口称赞着她。
“紫菡,你快驯服它一下,给我们看看啊!”
有人已经急不可耐起来。
“看我的吧!”
莫紫菡得意洋洋的说着。
然后,伸手就要去把小白抱起来。
就在她一只手刚接触到小白,要去摸它的脸的时候。
小白一翻脸,直接一口,向着莫紫菡的手就咬了过去!
“呲——”
尖利的牙齿划过。
“啊!”
莫紫菡一声尖叫!
手上被它咬了重重的一道血痕!
“孽畜!”
莫紫菡大叫一声。
然后,直接一巴掌就拍了出去!
在她的手腕上,顿时泛起了一道雪白的光芒!
那是她父亲赐给她的护身灵器!
名叫闪电镯。
在遇到危急的时候,可以发出一道闪电。等同于七阶高手的全力一击!
这是莫紫菡的必杀技!
她也只是关键的时候才会使用的!
这个时候,情急之下,她顿时就使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