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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6章 卖地筹饷(1 / 2)

发卖田地!这便是陈越上书的解决办法。

北方各省经历了满清一年多的占领,很多土地已经无主。特别是原本属于藩王宗室的田地,经历过闯贼满鞑两番占领之后,北方的宗室几乎被屠戮殆尽。

要知道,大明的宗室大都封在北方,拿河南一省来说,便有三位亲王数十位郡王,奉国将军奉国中尉无数。现在这些宗室没了,可他们名下的田地还在,整个北方数省属于宗室的田地怕不有几百万亩。

然后便是士绅们的田地,满鞑占据北京后跑马圈地,河南山东北直的田地大量被满鞑圈占,现在收复了失地赶走了满鞑,这些田地自然应该收归朝廷。这样算下来,收复整个北方之后,无主的田地至少上千万亩之多。

现在国库无粮,正好可以发卖这些田地。不管是官绅商农,只要能够拿出买地的银子,便可以购买北方数省无主之田!

上千万亩田地,便是每亩七两八两银子算,最少也能卖上七八千万两白银!别说支持一次北伐,便是再来个十次八次也足够了!

这,这是何其的胆大妄为!

陈越的上书在朝堂上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无数的官员,特别是出自北方的官员直接便跳了起来,大肆反对!进则朝堂为官退则乡绅,不管是为官为绅,其家族都是地方上的头面人物,广大乡村的实际控制者。

虽然经历了闯贼满跶连番浩劫,但这些官绅家族自有其保身之道,现在满跶被赶走,原本被满跶占据的田地理应回到他们手里。即便是很多无主的田地,只要经过地方官府一番运作,弄到他们手里也不是很难,特别是这种政权交替的混乱时候。

所以,陈越的上书无异于从士绅嘴里抢食,他们如何会同意?

“田地本就是有主之物,岂能轻易发卖,朝廷要是如此作为,与强盗何异?”户科给事中章正寰上疏道

“按照大明的制度,藩王只是享受一定田亩的赋税,其本身并不真正拥有田地,田地还是在百姓们手中,齐王根本不了解情况,把原本有主的田地再拿来发卖,和抢劫百姓有什么两样?若是真的这么做了,岂不是官逼民反,不等满跶被赶出大明,北方各省恐怕会再次大乱!”御史乔可聘跟着上疏道。

当然也有很多支持陈越做法的官员,比如翰林学士袁可望便道:“明中叶以来,土地兼并严重,投献成风,大量的百姓把田地投献到藩王名下,以躲避朝廷的赋税,而藩王们也依仗权势强行兼并百姓田地,说什么不真正拥有田地那是笑话。

既然那些刁民靠着投献躲避朝廷税收,又岂能再说他们是田地的主人?朝廷当然有权力把这些田地进行发卖。

朝廷可派出钦差前往北方各府,配合齐王手下清查田亩,凡是没有地契说不清来历之田地,便是无主之物,朝廷自然可以进行发卖。

发卖这些无主之地筹措前线将士的粮饷,支持北伐大业,对我大明有利无害!”

然而袁可望的奏疏遭到了更多官员的攻击,很多人抨击他党附齐王陈越其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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