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酒吧。
酒吧的三楼,是一间巨大的办公室。
里面的装修很豪华,每一样东西都是价格极为昂贵,据说光这一间办公室,当初装修的时候就花了两百多万。
不过对比老板汤米的身家来说,这两百万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此时此刻,汤米正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着酒吧街的灯红酒绿。
“当当当。”
办公室的门被人敲响了。
汤米头也不回的说了声进来。
“汤米哥,你找我有事?”
进来的人个子不高,长相也是普普通通,但是那对眼睛却是长的很有特色,让人一看就能记住他。
汤米足足等了两三分钟,这才转过身来,走到宽大的老板椅上坐下来。
“狼眼,听说过浪潮酒吧吗?”
汤米的声音很平淡,听不出任何的语气。
但是身为汤米的心腹,跟了他十几年的狼眼却是一下子就听出了汤米话中的意思。
“好像是才开张不久的酒吧,之前我还是听人说刘二好像去那里收保护费,结果被酒吧老板的朋友给打了回来,汤米哥怎么对这酒吧感兴趣?”
狼眼稍微一想,立刻回答起汤米的话来。
浪潮这种普通的酒吧一年在酒吧街倒闭又开张的最少十几二十家,狼眼压根不会去关心。
但是之前听人说,酒吧街的地痞之一刘二,想要去收保护费,结果被人打了出来,好像还挺狼狈的,所以狼眼才会对这酒吧稍微有点印象。
不过在狼眼看来,自己的老板汤米哥,身为酒吧街最大,生意最火的to酒吧的持有者,怎么会对这种小酒吧感兴趣?
毕竟对方就算开的再好,也压根连to酒吧十分之一都比不上。
“狼眼,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凡事只知道用拳头,适当的时候也要用用脑,还有就算to酒吧已经是酒吧街最大的酒吧,但是你要记住,没有人能永远是第一,所以我们每时每刻都要保持警惕,这样才不会被人迎头赶上!”
汤米看了一眼自己的心腹,用鼻子哼了一声。
说起自己这个手下,汤米其实也是非常看重对方的,毕竟当年也是酒吧街的猛人之一,最傲人的战绩就是一人手持双刀,把数十来围堵自己的人追着从街尾砍到街头,杀的那些人屁滚尿流。
虽然事后狼眼也是在医院躺了足足三个月,但是他却是因此一战成名。
事后但凡在酒吧街提起狼眼这个名字,道上的人都得竖个大拇指,然后赞一声牛逼!
不过这些也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自从狼眼跟了汤米之后,最近这些年很少出手,再说了to酒吧现在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也没什么机会需要狼眼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