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一个镶了金刚钻的白富美,有必要跟我一个小可怜较真吗?想来想去,也许就只有一个理由,她是神经病,真爱着肖乐林,当年离开,现在后悔了。
贱人就是矫情!
尽管被一大堆的糟心事缠身,但我还是没有忘记早上去上班,这可是衣食父母,要好好对待的,我以前在肖家的企业里上过班,知道公司里的弯弯道道,所以上手的特别快。
大概是第一天上班,工作很轻松,身边的同事是经理的直属秘书,管理一切事物,对我很和善,完全没有因为我头一天上班笨手笨脚的嫌弃我,这样的氛围很好。
午饭的时候,我看看包里的那一点点钱,拐了个弯子,去小巷子里找廉价的午饭吃,有时候我也奇怪了,按身份来说,我也是一个白富美吧,怎么就混的这么惨?一定是我做白富美的方式不对。
跟一大堆建筑工地的工人挤着去买了一份盒饭,我正琢磨着,是带回公司吃,还是去对面的公园里,宝马车载着我的王子出现在我的视线里,车窗摇下来,是邱霖严熟悉的脸,他朝我扬扬下巴:“上车!”
“我等下还要上班了。”我小心翼翼的捧着盒饭,尽管在掩饰,但脸上那喜悦之情这么也掩饰不住,笑的都合不拢嘴,我觉得,我一定是恋爱了,要不然为什么只要看到邱霖严,我就开心的不得了,这跟以前和肖乐林在一起的感觉完全不同。
“等下送你回来,保证不让你迟到,快点,我还没吃午饭呢。”邱霖严打开车门,把我拉进去,我直接坐在了他的腿上,幸好他这车子玻璃都是反着装的,外面看不到里面,我连忙坐到副驾驶上。
“你别这样,外面好多人呢。”我把午饭递给他,“我刚买的,要吃吗?”
邱霖严嫌弃地看看那清一色的素材,还明显是炒太久焉啦吧唧没有一点油水的菜,轻叹一声,拍拍我的发顶说:“走吧,王子带你去吃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