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树心脏涨得满满的,看着窗外漫天星光,此生足矣。回去的路上,沈千树总算看清楚自己的订婚戒指,沈千树唇角抽了抽。
“夜陵,戒指……好漂亮。”
夜陵嗯了一声,一副你果然和我审美一样的欣慰感。
“你喜欢就好!”
沈千树不忍心吐槽,别开了脸,看着窗外。
戒指好丑!
未婚夫很帅,没关系!
第二天,全城讨论热点,都是夜陵的求婚,夜陵的求婚给所有人都带来了一次狂欢,满城少女心都被激发了,讨论这一次的短片,浪漫的求婚,烟花。
统称一句话,别人家的男朋友从来没让我们失望过。
戒指就戴了一天,光荣退休了,她又不是疯了,戴这么招摇的戒指去上班,弄得bg所有人都好奇地看着她的戒指去哪儿了。
沈千树很淡定,“太豪华了,怕闪瞎你们的眼睛,所以我收藏起来,打算传给我的儿媳妇。”
先生的审美,我一个人知道就行了。
你们就不需要知道多烂了。
“哎呀,这戒指好丑啊。”云安指着b家出来一款小麻将形状的蓝色钻石戒指,现在他对b家也充满了敌意,谁让他们不洗白李辰的抄袭罪名。
沈千树看了一眼,膝盖一痛。
除了颜色外,差不多类似。
沈千树一订婚,鬼城也热闹了,中午她抽空去看了方红袖,方红袖躺了好多年,总算能够起来行走了,身体素质虽大不如前,却有一些利索感,双腿的肉也慢慢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