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肯纡尊降贵地陪她来这里。
又看他肯吃这种“平民的东西”,应采蝶心头腾起异样的触觉。
酸酸的,涩涩的,同时有点暖。
就是陆灏宇,跟他交往的时候,都没有这样。
应采蝶记得,有一次她说想来这里吃,他都没有答应。
说这种地方,不符合他陆少的身份。
所以,应采蝶都是偷偷一个人自己跑这里来吃的。
比起高档的西餐厅,大酒店,她更喜欢这种随心所欲的感觉。
吃东西可以尽情地吃,不用在乎形象,开心就好。
何乐而不为呢,不是么?
权倾城,一个站在金字塔顶尖的男人,要是被媒体发现,一定会惊爆各大头条。
想到这里,应采蝶唇角的弧度,越发上扬。
垂首,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只是,她的吃相可是一点都不淑女,简直可以用“狼吞虎咽”来形容了。
本优雅品尝着羊肉串的权倾城,倏地抬起头,看着某女不顾形象地大快朵颐,薄唇几不可见地一勾。
照理,他应该很反感才是,偏偏,看着她欢心的样子,竟意外地觉得愉悦。
是的,愉悦。
换做以前,他决计是不会吃的。
眼下,他却无法拒绝她。
这种奇怪的情绪,教权倾城疑惑,甚至,不可思议。
直到后来,他爱上这个女人,他才明白,这种奇特的感觉,叫迁就,因为不想看到她失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