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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汉骑夜袭(1 / 2)

茫茫的大漠中,乐水就像一条生命线,养活了两岸数以十万计的鲜卑人。

秋天对鲜卑各部落而言都是大日子,因为塞外每年冬季对鲜卑人而言都是生与死的界限。一至十一月,乐水便会结冰,温度骤降之下数不清的牛羊骏马都会被冻死,尚未长成的孩子们也难以耐住寒冷。

冬季的大雪对长城以内的汉人来说是瑞雪兆丰年,而对塞外的胡族来讲,那便是一年一度的白灾!

比起汉人男耕女织的生活,塞外胡族要来的简单的多,春天打仗、夏天生小孩、秋天造小孩、冬天躲进毛毡里磨砺兵器应付来年春季的大战。

而就在这个大漠里男男女女都钻进毛毡帐篷里造小孩的时节,乐水河畔却迎来了一群不速之客。

操着鲜卑土语的汉地商贾好似雨后春笋般地钻进大漠,走访一个又一个的部落,用汉人衣裳与小玩物换走他们的烈酒与兽皮和野兽肉类凝固的兽油脂肪……无论鲜卑人还是乌桓人,亦或是从前的匈奴人,只要他们有个部落循着水源迁徙,便多半不会为难商贾。

他们需要汉地的东西,无论是取悦女人还是衣食享受都会用到。草原上的胡族在这个时代对待汉地的感情是复杂的,就像个坏邻居。他们知道邻居家的男主人不但很有财富还很强壮,但女主人却十分温柔和善。

因此他们喜欢偶尔去骗或抢些小物件儿,控制在不惹怒男主人的情况下。那么什么情况会惹怒邻居强壮的男主人呢?抢夺他的土地。

所以他们通常会选择抢夺他们的人口与少数财富,而在汉地皇帝的诏书传到任何一个部落大人手中时,又再度俯首称臣,乖巧的很呢!

毕竟三百多年前汉家最强大邻居匈奴人的殷鉴不远,无论是谁,羌人、鲜卑还是乌桓,都不会自以为他们已经强大过匈奴人。

只是这些年来,汉地主人的权威越来越弱了。

鲜卑部落的男人们欢喜于汉地商贾对他们的尊敬,而却忽略了身侧已经张开血盆大口的猛兽。

入夜了,高览提着铁矛翻身上马,一张麻巾蒙在脸上只露出一双锋芒毕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远方接连不断的毛毡帐篷,对身侧之人直勾勾地说道:“儁义,你可记好了,稍后火光一起便冲杀出去,安排一个军侯部收拢马畜,其余兵马环围而上,我们要攻杀整个部落!”

在高览身旁的是一名身量近八尺的青年,看模样比高览年轻上几岁,年龄与燕北不相上下,此时亦提着一杆长矛腰胯环刀骑在马上,麻巾遮住了面孔,只露出高挺的鼻梁与坚定的眼睛。他的名字叫做张颌,虽然年纪轻轻却已经是上阵数年的老卒,早在黄巾之乱时便应汉帝刘宏之征入伍,后来卫戍河间凭靠功勋做了军侯。在燕北叛乱时面对十余万乌桓骑南下寡不敌众被俘,在燕北与乌桓人以钱粮交换俘虏时被换入燕北麾下。

如今,这个叫张颌的年轻人已经是骁牙军中的军侯,高览很欣赏这个出自河间莫县张氏的年轻武士,想要将他培养为骁牙军的军司马,因此这次将他从骁牙军中调出跟在自己身边。

尽管他宗族在河间也算豪强,但依照燕北先前在冀州如日中天的威势,与之对抗明显不是好的选择;而另一方面,燕北并不侵犯属于豪强的利益,一切制度都像汉朝的统治一般,因此并未激起豪强的反弹。张颌则本着骑驴找马的态度暂追随燕北。

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激昂年代,无数下层豪族都希望光复先祖的荣耀。就像麹义所在麴氏,张颌的张氏也是一般。他的家族并非留侯张良散落在河间的旁支,而是秦末汉初项羽分封的常山景王张耳之后,他们的先祖张耳后来归顺高皇帝,被封至赵国,也被称作汉赵景王。

时光流转,眨眼近四百年,河间张氏已不复先祖的荣光,曾经的王室子孙如今只是冀州众多大氏豪强当中平平淡淡的一个,甚至连冠族都称不上。

张颌听到高览的话,颇显沉着地点头应诺,一双眼睛同样远眺着部落。前方的商贾在白日里已经探明这个鲜卑部落的情况,有五百多匹马以及千余牛羊,人口约有近千,算是不大不小。而现在,那些商贾应当已经混入部落当中伺机放火。

张颌抬头看了看天空,人在大漠中很容易迷失方向,好在这里附近有条名叫乐水的河流能让他们分辨方向。

他们所处的位置,在这个部落的东北方向,这是他们即将启程前行的方向。而从这里发动进攻,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部落中的鲜卑溃军会向着相反的方向逃窜,也就是他们已经走过的西南方。这样即便鲜卑溃军找到相熟的鲜卑部落,他们的大队人马也已经朝着东北远走,在大漠里,汉军容易迷路,但踪迹也会被风沙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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