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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以国家之力(2 / 2)

现在张说退了下去,宇文融意图晋升为相,李隆基一直若即若离也是因为不愿意见到保守派独大,物色新的人选。

李隆基并不排斥庙堂分派系互斗,这样也有助于他的管理。

可是因为政治互斗,衍生了仇恨,买凶杀人,这是任何一个皇帝都不可能接受的底线。

要是人人如此,一有政敌出现,想的不是如何讨好自己这个皇帝,而是直接买凶杀人,那庙堂岂不成了助长凶杀案的场所?

自己这个皇帝焉有存在的意义?

此风决不可长!

李隆基已经拿定了主意。

裴旻这时又推了一把道:“陛下如此重视此事,还有两个好处。一是让天下人意识到陛下对臣子的关切。二也能给世人以警钟,对于如此恶劣的事件,陛下绝不姑息,防微杜渐。”

李隆基霍然而起,说道:“静远说的在理,贺尚书是我朝正三品的大员,朕决不允许朕的臣子这样不明不白的遭罪。就依照静远的注意行事,朕要让贼人知道,我大唐法纪不容侵犯。”

裴旻不等王鉷说话,高声作揖道:“陛下英明!”

他说着若有所思的看了王鉷一眼。

唐朝的过所就如后世的身份证,但是比之身份证更要严苛。

这个时代出行并非如后世一样,随意往来。

任何人出远门都需要在自己所在的县城里找官员开一个证明,这个证明上会表明去什么地方干什么,也就是过所。

要是没有这个过所,任何人都过不了关隘、进不了城市,而且你也只能依照过所上标明的路线走。你要是在途中,临时有事,想要改变方向,也需要找到官员,重新开凭证。不然你到了别处,没有依照过所上指明的路线走,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进不了城,过不了关隘不说,给发现也会在关进大狱,查明身份。

故而不管真凶是谁,为何人收买,刺杀者他能都够通过关隘并且进入长安,一定就有地方记录在案的过所证明记录。

只要找到一份记录,就能查明对方的籍贯,并且顺藤摸瓜,将之祖宗十八代都查出来。

然后从对方的妻儿母亲乃至于亲朋好友入手,剥丝抽茧。

这确实是一个超巨大的工程,但只要去查,就没有理由查不到。

就如裴旻之前跟吴远说的,大海捞针,不容易。

当只要将大海抽空,就容易的多了。

将大唐十五道,三百二十八州,一千五百七十三县都动员起来,凶手藏在再深,也无迹可寻。

而且裴旻试探过吴远,知道凶手绝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在他们本地一定有过人之处,不然幕后黑手,凭什么找到他们?

裴旻相信一个人就算再厉害,也斗不过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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