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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六十七章 让(1 / 2)

朱慕云的办法其实很简单,从粮食和食盐两方面动手。现在粮食和食盐,都已经统制,只要规定,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交易,必须以中储券交易。

粮食和食盐,是人生存的必备物资。粮食的话,政府暂时还不能控制,可是食盐,几乎卡在日军手里。

应城盐矿是华中地区重要的食盐产区,咸丰三年,也即1853年,就开始获准熬盐。到抗战爆发前,该矿每年盐产量都在三十万担左右。

1938年10月,日军占领应城后,鉴于食盐的重要地位,对应城盐矿实行严厉的统制管理。刚开始占领时,为了防止仿真流出,日军强令各盐场一律熄火停业,时间长达两个半月。到年底,才允许各厂,在“每班每锅抽盐50斤”的条件下开业。

为了加强对食盐的全面垄断和疯狂掠夺,日军古星特务总部命令湖北省政府颁布《处理应城石膏公司办法》,勒令应城石膏(食盐)公司关门停业,另行成立应城膏盐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所谓官商合办,省政府占六成。

而所产之食盐,全部由政府统购统销。古星盐政局,就负责整个湖北的食盐统购统销。应城膏盐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食盐,会全部运往武汉,全部由古星盐政管理局销售。

这些食盐,除一小部分分配给各县官盐公卖处按口配额外,大部分将给各县之合作社,用来交换粮食、棉花和各种土特产,以供日军需要。可以说,日军控制应城盐矿后,既可以卡住老百姓的脖子,又能让免费得到大量物资。

日军占领古星后,矿产、苧麻、棉花、牛羊皮、猪鬃、桐油、生漆等列为军用专卖品,朱慕云的经济处,就是负责检查货物,维护日军的统制权。

古星市政府早就颁布《调查古星市现有米粮办法》,实行粮食统制。不久之后,又制定了《管理米粮对策》,规定全市之米店,统一集中在姑嫂树、杨家河、巴东等三片集中经营。

各轧米厂均必须加入公会,成为会员。由公会集资统一收买稻谷,严禁自行买卖,各米店依据计口售粮制度,按限价配售。

而在其他各县,则成立日资洋行的合作社,负责粮食、棉花和其他农产品的统制事项,禁止民间自由买卖。

越是禁止的东西,价格就越贵。所以,朱慕云才财源滚滚,有权力的人,都可以大发横财。

而朱慕云的中储券推广计划,正是基于这两点。食盐有配额,粮食则统制,用这两个手段,逼迫人们使用中储券,既不费时,也不费力。

“这个计划好。”李邦藩一口气把这个计划全部看完,代盐政局和公会的力量,把中储券推广下去,简直不费吹灰之力。

“能不能奏效还不知道呢。”朱慕云谦逊的说,其实,他对这个计划非常有信心。只是,在没有得到组织批复之前,他只能使用一般手段。

把这个推广计划计划拿出来,能显得他确实很能干。也只有这样,才会让他全程参与整个计划。如果是冒险之事,朱慕云自然不会积极。但是,这种没有危险,又能在日军面前表现,还有好处可拿的事,朱慕云当然得积极。

就算李邦藩知道朱慕云的私心,最终也不会说什么。对李邦藩来说,一个贪污的朱慕云、一个平庸的朱慕云、一个听话的朱慕云,正是他所需要的。冯梓缘能干吧?可他是军统的人,又有何用呢?张百朋能干吧,可他不听话,总是自作主张,也是没用。

“一定可以的,你准备一下,陪我去军部汇报。”李邦藩兴奋的说,这个计划肯定会成功,而且执行的时候,也会非常容易。甚至,都不必政保局出事。只要政策到位,就能顺利推广中储券。

“局座,我就不去了。这是我准备的一份日文报告,上面已经写上了你的大名。”朱慕云摇了摇头,这种事他可以出主意,但还是不要出这个风头为好。

协助南京政府推广中储券,终归不是件好事。就算这是迫不得已的事,但朱慕云还是希望能尽量不沾此事。

李邦藩这才注意到,下面还有一份日文版的,在最后,果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上面那份,他翻到最后一页时,写的则是政保局。这种事情,可以做,但不要留名。

对日军而言,谁做了这样的事,绝对是他们的忠实走狗。但对中国人而言,那就是板上钉钉的铁杆汉奸了。自己对日本人的“忠诚”,只要李邦藩知道就可以了。

如果李邦藩是中国人,或许朱慕云担心他会吞了自己的功劳。可李邦藩是正宗日本人,朱慕云巴不得他贪这份功呢。如果李邦藩不贪,他还会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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