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抓住她,不能让她跑了。”女人的身后方,有着七八名男子在锲而不舍追赶。
女人穿着很邋遢和朴素。
而那些追她的男子,多半是农民这一类,一双泛黄的拖鞋,手里还拿着木棍子。
“妈的!”
“你这个贱女人,还敢跑!”冲在最前面的男子,用k国的语言低骂一声。
再跑个几公里,就要到达k国的边境,那里驻扎着能帮他们的工作人员。
男子气得火冒三丈。
恶狠狠地说:“给我抓住那个贱婆娘,现在还想着回华国。”
“当初要不是我从人贩子手里把她买下,她早就去做小姐了。”
“不知道感谢我,还敢逃!”
听到这些话,逃跑的女人更加惶恐和害怕了。
小姐!
这个词,深深地扎在女人的心窝上。
她边惊恐地往身后看,边廷着一条小路,拼了命地往前面跑。
“不,我不想回去。”女人好怕,恨不得自己的脚步再快一点,只要再快一点。
她就可以逃出这里。
她就能回到华国去。
女人脚下的步子不敢停,带着哭呛地恳求着:“当初你买下我,就是为了让我给你生儿子。”
“我已经生了,我求你了,放过我吧。”
度日如年地生活在这个地方十五年。
她真的好想好想回去,想回华国,就是死都想死在华国的土地上。
女人的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
她几乎是赤着脚逃的,脚底板都是鲜血和碎石,但这阻挡不了她逃离魔爪的渴望:“快了,快了。”
“快到边境了。”
“边境有我们的工作人员,一定会救我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