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吴海玲就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做副总,勉强都不行,杨晓纪就让她做了生活助理。
可让杨晓纪都没有想到的是,吴海玲居然有一手极其精湛的厨艺。
这几天,公司都没什么业务,大部分的客户都被道格拉斯给抢去了,杨晓纪倒落的清闲,而且那些杀手,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下了班,杨晓纪就回家了。
吴海玲可没见过这么大的别墅,就像见了皇宫似的,对自己的房间,更是满意的不得了。
把箱子随便的一扔,一头就钻进了厨房。
当时杨晓纪正在跟锥子他们玩网络游戏呢,忽然就闻到了一股极其诱人的香味。
还是那种,只要闻一闻,口水都不知觉流下的那种。
顺着香味,到厨房一看,杨晓纪等人当场就惊呆了。
只见吴海玲一人连切带做,刀法极其精湛。
一个土豆,随便的几下,就切出一朵花,一颗白菜,横几刀,竖几刀,直接成丝。
鸡腿如勺,火焰升腾,排骨入汤,香味四散。
此时的吴海玲,简直就是在表演一段绝世武功的女侠,手里的刀与勺,上下翻飞,眼花缭乱。
别人都是用手拿盘,吴海玲炒勺一划,那盘子就像有了生命似的,稳稳的落在桌上。
更让大伙目瞪口呆的是,吴海玲一手掌勺,另一手把那刻刀转出数朵刀花,以电影数倍快放一把,直接把一盘西红柿,雕刻出数朵玫瑰。
杨晓纪等人随着吴海玲的手,又转到了灶台之上,五个炒勺,同时开火。
煎溜炸炖,轻松自如,调料挥洒,此起彼伏。
装盘的动作,宛如仙子起舞,长发飘飘,身影妙妙。
十盘杨晓纪从未见过的大菜,摆在桌上的瞬间,杨晓纪的口水把衣服都湿了大片。
再看这些菜。
那菜色,如夕阳,火红灿烂,如雨露,清新飘然,更如那冬雪,剔透晶莹,一如那夏日,热火朝天。
那香气,闻之沉醉,嗅之回味,仿佛打开了身体的每个细胞去吸取这股香气,生怕浪费。
最后,是口味,杨晓纪拿起筷子,单吃一口红烧排骨,那汤汁肉感一入口,仿佛脚离大地,翱翔天空,宛如畅游海阁,万层霸气。
只是一口,杨晓纪就像做了一个人生的美梦,感动的热泪盈眶。
然后这十盘大菜,被杨晓纪自己就吃了一半,剩下的都没够锥子他们吃,连骨头都吞了,盘子舔的,都不用刷了。
杨晓纪就问吴海玲,道:“你这厨艺是跟谁学的?”
“跟我爷爷!”吴海玲笑道:“小的时候,爷爷在帝都开饭店,我在旁边跟着学,爷爷把祖传的手艺传给了我,那个时候,我就听别人都叫我爷爷‘食神’!”
难怪这菜做的这么好吃,原来是祖传的手艺,就冲她爷爷这个食神的外号,就可见一般了。
南北大菜,满汉全席都不算什么,吴海玲传承的七十五道私房菜,才是真正的精髓。
但是因为这些菜要求的食材,特别的名贵,不是谁都能吃的起,所以,吃过其中几道的,也都是屈指可数。
杨晓纪就奇怪了,手艺这么好,为什么后来就不做了,而回到乡下去过苦日子呢?
原因就是,吴海玲的爷爷有两个徒弟,一个在帝都,一个在海市,虽然没有得到传承,可也学了不少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