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染的,原本就是这样的毛色!”简恒随意回了一句。
听到简恒这么说,加文突然间愣住了,仔细看了一下大麦小麦的两匹马,然后摇了摇头:“不太可能吧,如果是真的话,那就凭着这两匹马的毛色,就能卖出一个好价钱来”。
听到加文这么一想,简恒不由的怔了一下,开始的时候简恒根本就没有往这方面想,但是经过加文这边一提示,简恒到是想起来了,的确如此!
现在不光是屏幕上充斥着小鲜肉,在育马界也存在这种光长的漂亮就能卖出好价钱的马,比如说是弗里斯兰这样的马,其实现代社会已经不需要它们充当传统的角色了,现在它们用在的价值更多在是在愉悦款爷,以自己的姣好的相貌来取悦土豪,其实跑的不快,就算是拉车现在有几家还用马,全都机械化了。
一想到了这里,简恒顿时明白了,为什么伍勇这边就算是一匹劣马也不放过了,想到了这儿,简恒伸出了手狠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壳子,用中文抱怨说道:“你小子想什么呢,这么简单的逻辑都弄不明白?”
不得不说在这一刻瞬间,简恒有点儿后悔了,不过很快简恒便回过了神来,送出去的东西也就送出去了,反正也没有跑远,不过是左手交到了右手,顺带着把两哥们也带了一把。
也不光是坏事,也有好事,这些马到了两个见钱眼开的人手中,那一准比在简恒的手中好多了,再怎么说简恒现在对于赚钱似乎有了一种惰性,就是不怎么上心了,虽然有很多东西要买要干的,但是依然是不急不慢的向着目标挪,没有以前穷的时候对于金钱的追求那么迫切了。
就在简恒这边胡思乱想的时刻,大麦和小麦走到了简恒的旁边三四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加文这边根本不二话,走到了大麦在马前,伸手就在鬣毛上查看了起来,加文这边的想法是,如果这马的鬣毛是染的那自己一定看的出来,因为无论是怎么染都有迹可寻的,有的毛根还有旁边的毛不可能沾不到一点儿染料的。
左看右看,也没发现任何染过的痕迹,加文怔怔的望着自己手上抓着的雪白鬣毛,自言自语的说道:“还真是天生就是这样的”。
小麦看到加文揪住了自己马的鬣毛,并且一时半会还没有放手的意思,于是说道:“喂,加文,放开我的马”。
听到小麦这么一说,加文这才松开了手:“对不起,实在觉得有点奇怪,居然还有这样毛色的马”。
小麦看到加文的手从自己的马背上放了下来,这才笑着说道:“没关系,这一路上不知道多少人像你这样子试过了”。
加文又道:“这马哪里买来的?”
小麦耸了一下肩:“不是买的,马群跑到我们的牧场撞碎了围栏过来偷吃我们的混和牧草,然后被托比他们发现的,大早上的就把我们叫了起来……”。
小麦脸上一副风淡云轻的模样,但是心里不知道多得意呢,就差大声扯着嗓子告诉这里的人,本姑娘就是幸运星本人。
加文一听就愣住了:“我们这附近还有这样的马群?”
“我也不知道啊,一夜之间就出现了我家的牧场里,我们自己留了二百来匹,剩下的都送给我们们的朋友了”小麦转头看了一眼,然后伸手指了一下那边的人群。
加多伸头看了一眼发现什么也看不到,毕竟加文是站着的,而小麦则是坐在马车上,高了七八十公分这视线自然不一样。她看的到伍勇,并不代表加文看的到。
加文伸手冲着简恒点了一下,喃喃说道:“你真的很好!”
简恒明白加文的意思,说自己傻呗!
简恒却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的举动竟然给自己卸掉了一大部分的嫉妒,如果简恒把所有的马都留下来,那么这些人中定有很多人羡慕简恒到死。
虽然说他们不可能把这些马要回去分掉,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这些东西无主就可以归于新主人,但是现在简恒把大部分的马无偿给了朋友,这让大家嫉妒少了些,私下里更多是的嘲笑简恒把揽到了怀里的金子又给了别人。